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于2024年3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由监事会主席赖懿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事项详见《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4-009号)。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签《原材料购销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柳钢集团签署的《原材料购销协议》现已期满,公司拟与柳钢集团续签《原材料购销协议》,向其销售原材料或其他货物,期限为三年。柳钢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详见《柳钢股份关于续签<原材料购销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10)。
三、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审议的两项关联交易事项能够严格遵守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关联交易定价合理,程序合法,不存在法律障碍,对全体股东是公平的,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日常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3月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2024年2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会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主要依赖。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注:其他关联方为与公司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人,控股股东为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
金额单位:万元
注:其他关联方为与公司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人,控股股东为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预计金额与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相差较大的原因是基于市场需求、行业政策、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进行的预测。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注:柳钢国际贸易(钦州)有限公司成立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广西柳钢气体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故缺少相关财务数据;以上公司除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合并数据外,其余均为单户数据。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柳钢股份的关联方是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柳钢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其中,柳钢集团是柳钢股份的控股股东。其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交易涉及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指标正常且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关联方长期占用本公司资金并造成呆坏帐的可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购买或销售物资、提供或购入商品及自制半成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
(二)定价原则:
1.参照国内同行业或本地区同类商品的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2.如无上述价格时,按提供商品一方的实际成本加上合理利润确定交易价格;
3.当交易的商品在没有确切的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时,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协议价格不高于或不低于向其他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的价格。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对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预计范围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交易双方将在交易实际发生时签署具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合作均以双方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公司均照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进行,不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且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有积极影响,关联交易对柳钢股份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于2024年3月1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卢春宁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4-009)。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签《原材料购销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柳钢集团签署的《原材料购销协议》现已期满,公司拟与柳钢集团续签《原材料购销协议》,向其销售原材料或其他货物,期限为三年。柳钢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柳钢股份关于续签<原材料购销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10)。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同日于《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权利金最高额度不超过(即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都不超过)2.65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本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获得通过。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柳钢股份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24-011)及《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定于2024年3月20日(星期三)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
(1)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 关于续签《原材料购销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柳钢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2024-012)。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签《原材料购销协议》
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与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钢集团”)续签《原材料购销协议》,向其销售原材料或其他货物,该项业务总交易金额暂估为250亿元/年(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 本日常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柳钢集团签署的《原材料购销协议》现已期满,公司拟与柳钢集团续签《原材料购销协议》,向其销售原材料或其他货物,期限为三年。此协议为框架协议,具体业务协议根据此框架协议按实际情况进行订立,该项业务总交易金额暂估为250亿元/年(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柳钢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2024年3月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原材料购销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2024年2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会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主要依赖。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交易标的及关联方情况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充分利用公司钢坯规模生产优势,同时满足柳钢集团生产所需,最大化双方效益,公司将部分钢坯等原材料或其他货物销售给柳钢集团,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为250亿元/年(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二)关联方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斌
注册资本:544,961万元
主要股东: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营业务:轧钢、机械加工修理,水泥制造,矿山开采,煤气、氧气生产,汽车货物运输
住所:柳州市北雀路117号
财务状况:截止2022年末,总资产400.80亿元,净资产199.61亿元,营业收入295.93亿元,净利润-28.04亿元;截止2023年9月末,总资产429.87亿元,净资产172.49亿元,营业收入226.63亿元,净利润-23.93亿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交易价格按下列顺序予以确定:
1.参照国内同行业或本地区同类商品的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2.如无上述价格时,按提供商品一方的实际成本加上合理利润确定交易价格,成本加成率原则上不高于8%。
3.当交易的商品在没有确切的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时,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协议价格不高于或不低于向其他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的价格。
五、协议主要条款
(一)协议方
公司(甲方)、柳钢集团(乙方)
(二)主要条款
1.交易内容:乙方向甲方采购原材料或其他货物
2.交货地点:甲乙双方仓库。
3.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运输方式由购方选择,运费由购方承担。
4.结算方式:货到验收,以转账或承兑汇票(含银行承兑和商业承兑)、国内信用证方式结算。
5.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及依本协议原则由双方所订的具体协议履行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6.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并经甲方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7.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协议到期后,如任何一方均未表示异议并继续按本协议条款履行,则本协议继续有效。若任何一方提议变更本协议或有未尽事宜的,双方仍应按照本协议的原则和条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争议的解决
甲方和乙方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相关交易对方经过审慎协商达成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双方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不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主要依赖。
七、合同履约风险分析
(一)公司与柳钢集团的《原材料购销协议》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规避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原燃料价格上涨和库存产品价格下跌带来的风险,实现稳健经营。
● 交易品种:包括钢材、铁矿石、焦煤、焦炭、硅锰、硅铁等钢铁产业链相关品种。
● 交易工具:国内期货及期权
● 交易场所:境内的期货交易所
● 交易金额: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权利金最高额度不超过(即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都不超过)2.65亿元人民币。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但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仍可能存在政策、市场、基差、资金、操作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有效利用期货和衍生品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原材料及产品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降低企业风险,增强经营稳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拟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规避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原燃料价格上涨和库存产品价格下跌带来的风险,实现稳健经营。
(二)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品种包括钢材、铁矿石、焦煤、焦炭、硅锰、硅铁等钢铁产业链相关品种。
(三)交易工具和交易场所:具体工具包括国内期货及期权,交易场所为境内的期货交易所。
(四)套期保值规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2.65亿元(不包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前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持有最高合约价值(即最高持仓规模)不超过对应实货的价值,且不超过年度预算的原料采购量或钢材销售量的30%。累计金额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所有套期保值业务累计。
(五)专业人员配备情况:公司设立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岗位,配备具备资质并接受过专业培训的人员。业务人员具备较强的市场分析判断能力、衍生品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核心成员拥有较丰富的期、现货市场从业经历。
(六)套期保值额度使用期限: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七)资金来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2024年2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可能存在的风险
1.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2.市场风险:套期保值交易需要对价格走势作出预判,若价格预测发生错误,可能给公司造成衍生品单边损失。
3.基差风险:由于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都是波动的,在期货合同的有效期内,基差也是波动的。基差的不确定性,对套期保值方案的效果产生不利影响。
4.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头寸过大,在期货市场价格波动剧烈时,存在未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5.操作风险:期货交易的即时性比较强,可能存在操作不当产生的风险。
6.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等故障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经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套期保值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风险管理度、风险处理及报告管理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并通过严格执行有效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
2.为进一步加强套期保值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运作程序,确保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成立了期货业务领导小组,配备专业人员,明确相应人员的职责。
3.公司将加强对原材料采购及产品销售价格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
四、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仅限钢铁产业链相关产品,主要是为了规避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管理生产成本,控制经营风险,保障经营利润,不进行投机性的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针对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相应的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批、执行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六、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因经营管理需求,规避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原燃料价格上涨和库存产品价格下跌带来的风险,拟开展期货衍生品交易,以增强公司经营稳健性,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公司已制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加强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管理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计委员会意见
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市场变化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合理规避价格大幅波动所带来的经营风险,确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已经建立了相应的业务审批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可有效防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亦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03-20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03-20 10点00分
召开地点: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910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3月20日
至2024年3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4已于2024年3月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审议通过,并分别于2023年12月28日、2024年3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公司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前述对应证件。
2、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前述证件。
3、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请提前一天联系公司;会议当天请携带上述对应登记文件原件或有效副本,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办理现场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会议开始时,逾期不再办理登记。未持有上述登记资料的,公司将不予现场登记确认。
4、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 其他事项
登记地址:柳州市北雀路117号
书面回复地址: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邮政编码:545002
电话:0772-2595971
传真:0772-2595971
联系人:李颖、潘健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03-20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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