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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061         证券简称:灿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4年2月29日,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887,018股,占公司总股本114,889,391股的比例为1.6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7.57元/股,最低价为20.8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064,230.9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的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50元/股(含),主要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3)。

  2024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用途的议案》,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其中新增回购金额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即总额中不高于4,000万(含)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其余回购金额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二、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887,018股,占公司总股本114,889,391的比例为1.6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7.57元/股,最低价为20.8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064,230.9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88061         证券简称:灿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11月14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出具的《关于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立信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王斌先生(项目合伙人)、严盛辉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杜志强先生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共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由于立信内部工作调整,现签字注册会计师由王斌先生(项目合伙人)、严盛辉女士变更为董舒女士(项目合伙人)、丁鼎先生。

  本次变更后,为公司提供2023年审计服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董舒女士(项目合伙人)、丁鼎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杜志强先生。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一)基本信息

  董舒女士,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199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1999年开始在立信执业,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丁鼎先生,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202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二)诚信记录

  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情况

  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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