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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ST金时       公告编号:2024-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适时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的数量不低于60.5万股(含),不超过121万股(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1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0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5%,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4.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4.8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982,159.00元(不含交易费用)。

  回购实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既定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5日

  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ST金时         公告编号:2024-023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金时,股票代码:002951)交易价格于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 关注和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24年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9),目前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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