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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数量上限和募集资金规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68        证券简称:常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3月4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上限和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和募集资金规模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274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情况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61,200,000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在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作出决议之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若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和募集资金规模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上限和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当前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现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上限和募集资金规模,将原定发行数量上限“不超过61,200,000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40,800,000股(含本数)”,将本次募集资金规模从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对应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亦作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除调整发行数量上限和募集资金规模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化。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等相关规定,调整发行数量上限和募集资金规模不视为本次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

  本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2年11月23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及2023年10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和募集资金规模调整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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