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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4-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220号),及公司经营范围登记调整等实际情况,对现行《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完善。该修订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对照表如下:

  

  本公司章程修订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6日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4-011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3月5日在公司220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4年2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金艳女士主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制定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3.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4. 关于制定《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开展2023年度集中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4-009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5日在公司220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车德臣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制定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6日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4-012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3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3月21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鸿恩路7号公司404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3月21日

  至2024年3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议案资料将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序召开,请出席现场会议并进行现场表决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提前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方式及时间

  1.现场登记:2024年3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及传真请确保于2024年3月20日17时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或传真件上请注明“参加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鸿恩路7号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出席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单位(部门):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谭杰

  电话:023-67952837

  传真:023-67952837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3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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