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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金华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金华永和提供最高额为7,5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金华永和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946.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及子公司均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基本情况

  2024年3月4日,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金华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永和”)与民生银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7,50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二) 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3年5月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或单独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153,0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其中为全资子公司金华永和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0,000万元。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华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4年11月23日

  法定代表人:傅招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0769606140G

  注册资本:1,236万美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下伊村(金西开发区)1幢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学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金华永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股69.98%,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永和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持股30.02%。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金华永和资产总额56,480.69万元,负债总额22,991.29万元,净资产33,489.4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0.71%;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88,151.01万元,净利润16,790.63万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金华永和资产总额91,618.23万元,负债总额42,366.76万元,净资产49,251.4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6.24%;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4,918.43万元,净利润15,517.66万元。

  三、 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债务人:金华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人民币7,500.00万元

  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担保时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四、 董事会意见

  2023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而提供的担保,有助于促进子公司筹措资金和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决策和控制权,能够及时掌握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带来不利影响。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58,895.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3.46%。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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