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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受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我司定于2024年03月15日15时30分在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浦星公路797号1号楼会议室公开拍卖: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位于晋江市内坑镇内坑工业园区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起拍价:40,000万元,竞买保证金5,000万元。

  有意向的竞买人请联系我司咨询、看样并于2024年03月14日17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达委托人指定账户(户名: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江镇支行;账号:595900405110204)后持付款凭证和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以及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禁止参与本次拍卖)。

  看样时间、地点:即日起至2024年03月13日(工作日预约看样,统一安排)于标的所在地。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4日17时(须保证金到账并办妥相关竞买手续)。

  公司报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816室。

  联系电话:0591-87511351、18960762636

  福建方圆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06日

  证券代码:603555     证券简称:ST贵人   公告编号:2024-052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

  公开拍卖方式出售部分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福建方圆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圆拍卖”)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出售公司位于晋江市内坑镇的内坑工业园区资产。截止到首次拍卖报名日3月4日,因无人缴纳竞买保证金,首次拍卖流拍,公司将以人民币4亿元作为拍卖底价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

  ● 本次交易以公开拍卖方式进行,是否成交、交易对方尚无法确定,尚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通过公开拍卖确认交易对象和交易条件后,将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2月20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公开拍卖方式出售部分资产的议案》,公司将委托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出售公司位于晋江市内坑镇的内坑工业园区资产(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公开拍卖方式出售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二、本次交易进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方圆拍卖于2024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拍卖公告》,定于2024年3月5日15时30分在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浦星公路797号1号楼会议室对标的资产以人民币4.8亿元的起拍价进行首次公开拍卖。截止到首次拍卖报名日3月4日,因无人缴纳竞买保证金,首次拍卖流拍。

  由于首次拍卖未成交,公司将以人民币4亿元作为拍卖底价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第二次拍卖具体情况如下:

  1、 拍卖时间:2024年03月15日15时30分。

  2、 拍卖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浦星公路797号1号楼会议室。

  3、 标的资产:公司所持有的位于晋江市内坑镇内坑工业园区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

  4、 起拍价:40,000万元,竞买保证金5,000万元。

  5、 看样时间、地点:即日起至2024年03月13日(工作日预约看样,统一安排)于标的所在地。

  6、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4日17时(须保证金到账并办妥相关竞买手续)。

  7、 拍卖机构名称:福建方圆拍卖有限公司

  报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816室

  联系电话:0591-87511351、18960762636

  8、 有意向的竞买人请联系方圆拍卖咨询、看样并于2024年03月14日17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至以下指定账户(户名: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江镇支行;账号:595900405110204)后持付款凭证和有效证件到方圆拍卖办理竞买登记手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以及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禁止参与本次拍卖)。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方圆拍卖出具的《拍卖公告》。

  三、 其他说明

  1、本次交易以公开拍卖方式进行,是否成交、交易对方尚无法确定,尚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通过公开拍卖确认交易对象和交易条件后,将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6日

  证券代码:603555         证券简称:ST贵人         公告编号:2024-053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票于2024年3月1日、3月4日及3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3月1日、3月4日及3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1、2024年2月22日,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志华先生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李志华先生立案,目前正在立案调查过程中。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相关情况,以执法机关调查结果为准。

  2、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十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公司股票自2024年2月1日至3月5日已连续18个交易日低于人民币1元,即便后续2个交易日均涨停,也将因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而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后续触及交易类退市,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1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做出终止上市决定,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3、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涉及本公司的相关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四)经公司核实,除公司总经理高瑞先生根据其增持计划进行增持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4年3月1日、3月4日及3月5日收盘价格跌偏离值累计达到12%,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6日

  证券代码:603555           证券简称:ST贵人        公告编号:2024-051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第十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2024年3月5日收盘价为0.74元/股,自2024年2月1日至3月5日已连续18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即便后续2个交易日均涨停,也将因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而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后续触及交易类退市,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将在1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做出终止上市决定,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 2024年2月22日,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志华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李志华先生立案,目前正在立案调查过程中。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相关情况,以执法机关调查结果为准。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在上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

  公司股票2024年3月5日收盘价为0.74元/股,自2024年2月1日至3月5日已连续18个交易日低于人民币1元,即便后续2个交易日均涨停,也将因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而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后续触及交易类退市,上交所将在1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做出终止上市决定,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二、历次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3条第一款的规定,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 人民币1元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的情形消除或者上交所做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因公司股票2024年2月1日收盘价为0.96元/股,首次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因公司股票2024年2月22日收盘价为0.90元/股,自2024年2月1日至2月22日已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因公司股票2024年2月23日收盘价为0.95元/股,自2024年2月1日至2月23日已连续11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因公司股票2024年2月26日收盘价为0.97元/股,自2024年2月1日至2月26日已连续12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因公司股票2024年2月27日收盘价为0.95元/股,自2024年2月1日至2月27日已连续13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因公司股票2024年2月28日收盘价为0.90元/股,自2024年2月1日至2月28日已连续14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因公司股票2024年2月29日收盘价为0.86元/股,自2024年2月1日至2月29日已连续15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因公司股票2024年3月1日收盘价为0.82元/股,自2024年2月1日至3月1日已连续16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公司于2024年3月2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八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因公司股票2024年3月4日收盘价为0.78元/股,自2024年2月1日至3月4日已连续17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九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本次为公司第十次披露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事项

  (一)2024年2月22日,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志华先生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李志华先生立案,目前正在立案调查过程中。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相关情况,以执法机关调查结果为准。

  (二)公司于2024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预计公司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515.1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9,505.33万元。

  (三)经向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泰富金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了解,除其已于2023年11月4日前累计增持的公司股票金额20,000,024元(不含交易费用,增持股数为11,150,900股)外,自2023年11月4日至2024年3月5日,控股股东未增持公司股票,其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四)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方案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公司全资子公司将调整与黑龙江和美泰富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美泰富”)的资产购买方案。根据上述方案和相关协议,和美泰富需于2024年3月31日前、5月31日前分别向公司全资子公司返还对价款1亿元、8,525.22万元。截止到2024年3月5日,和美泰富已经支付款项金额1,933万元,后续相关还款安排正在进行。公司将密切关注和美泰富的还款进度,敦促和美泰富及时履行还款义务。

  (五)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26日作出(2020)闽05破2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根据上述重整计划,“若贵人鸟2021年至2023年期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合计低于人民币5亿元,则贵人鸟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三个月内以现金方式向贵人鸟补足”。

  公司已正式向贵人鸟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发函,向其告知公司2021-2023年累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将低于5亿元,并提醒其应严格遵守业绩承诺并做好业绩补偿资金筹备及支付等相关事宜。

  公司充分注意到贵人鸟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目前存在被执行案件及股票可能进一步被司法处置的风险,将与其保持密切联系,推动业绩补偿工作后续相关事宜,在达到披露要求时及时就相关进展予以公告。

  (六)经公司初步核算,2024年4月末,公司需要偿还的司法重整留债债务本息合计约2.1亿元。

  (七)截止到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331,150,900股,累计质押数量为237,6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71.15%,占公司总股本的15.12%。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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