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4-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4年3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朱煜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独立董事朱煜作为征集人,根据《管理办法》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公告。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朱煜,男,1965年出生,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机械设计及理论专业,博士学位。1983年8月至2004年9月,先后任中国矿业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2004年10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教授;2012年5月至2015年9月,先后任华卓精科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长;2015年9月至今,任华卓精科董事、首席科学家;2020年10月至今,任富创精密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四)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朱煜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征集人朱煜认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
二、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3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3月22日(星期五)
公司此次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召开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飞云路18甲-1号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A103会议室
(三)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1、《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9)。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4年3月1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4年3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三)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照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为: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送达以下地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碧水河南路泰莱白金湾南侧约150米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收件人:梁倩倩
联系电话:024-31692129
传真号码:024-31692129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朱煜
2024年3月7日
附件: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朱煜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4-011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3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日以电子邮件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制定的《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根据《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及分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同时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及《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4-008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本次修改章程的原因
公司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公司拟将原《公司章程》中“总经理”、“副总经理”对应修订为“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同时《公司章程》条款序号、引用条款序号部分根据修订相应作出调整,不再依次列示,除上述条款的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无实质性变更。上述变更最终以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上述章程备案相关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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