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58 证券简称:步长制药 公告编号:2024-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为整合及优化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步长制药”)现有资源配置,促进公司发展,推动公司“中国的强生,世界的步长”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880万元将所持有的四川泸州步长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步长”)2%股权转让给四川天润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拟以440万元将所持有的泸州步长1%股权转让给蒲晓平(可由其配偶陈隽平代持),拟以40万元将所持有的泸州步长0.09%股权转让给王宝才,拟以20万元将所持有的泸州步长0.045%股权转让给李伟军,拟以20万元将所持有的泸州步长0.045%股权转让给王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
公司与各方于2021年12月20日正式签署了《四川泸州步长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李伟军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受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61)。
二、交易的进展情况
公司与陈隽平、王宝才经慎重考虑和协商,一致同意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并于2024年3月7日签署了《四川泸州步长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现就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一:陈隽平
乙方二:王宝才
乙方一、乙方二合称“乙方”
(二)补充约定
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股权转让协议》解除,原协议中未履行的部分不再履行,已履行的部分应恢复原状。
2、乙方应将目标股权返还给甲方,并在本协议签署后30日内协助办理目标股权返还给甲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自返还目标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乙方不再享有泸州步长的股东权利、也不承担相关股东义务。
4、双方不存在因签署、履行《股权转让协议》而导致的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双方不需再承担或履行与原协议相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
(三)生效条件
本补充协议自步长制药盖章且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乙方本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成立并生效。
三、《股权转让协议》解除的影响
《股权转让协议》的解除系各方共同审慎研究、友好协商的结果,《股权转让协议》的解除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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