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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66          证券简称:天正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规定,通过对照自查,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因增加条款而使原规则条款序号发生变更的,序号依次顺延。除上述条款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5066          证券简称:天正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4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规定,通过对照自查,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因增加条款而使原规则条款序号发生变更的,序号依次顺延。除上述条款外,《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5066         证券简称:天正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1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3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董事长高天乐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完成了925,000股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公司总股本由405,858,000股变更为406,783,000股,注册资本由405,858,000元变更为406,783,000元, 相应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04,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06,783,000股变更为406,379,000股,注册资本将由406,783,000元变更为406,379,000元。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实际情况,相应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5066          证券简称:天正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事项

  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2024年1月24日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向29名激励对象授予925,000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47元/股。公司已于2024年2月28日完成了925,000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405,858,000元变更为406,783,000元,总股本由405,858,000股变更为406,783,000股。

  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04,000股,回购价格3.77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406,783,000元变更为406,379,000元,总股本由406,783,000股变更为406,379,000股。

  二、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实际情况,通过对照自查,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作相应修订。

  

  因增加条款而使原规则条款序号发生变更的,序号依次顺延。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5066       证券简称:天正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5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3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3月25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38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3月25日

  至2024年3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和2024年3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2、法人股东登记: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股东也可以采用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3月20日 9:30-17:30

  2024年3月21日 9:30-17:3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38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7-62782881

  电子邮箱:zhengquan@tengen.com.cn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登记手续规定的文件,验证入场。

  (二)本次会议与会股东及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3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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