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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伪私募” 守住投资者钱袋子

  本报两会报道组 王思文

  在服务实体经济的各类金融力量中,私募基金行业的功能日益凸显。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私募基金行业受到诸多关注,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市场监管二司一级巡视员刘云峰,全国政协委员、中信资本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张懿宸等为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当前,私募基金行业在发展中尚存一些问题和风险,例如,一些“伪私募”让投资者无法看清投资“暗坑”,从而遭受损失。

  3月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经济主题记者会。证监会主席吴清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证监会最重要的中心任务,可以说没有之一,这也是资本市场监管政治性、人民性的直接体现。我们将瞪大眼睛,对问题机构、问题企业强化早期纠正,对各类风险及早处置,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露头就打,对重点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要重点严打。”

  多位受访业内人士表示,私募基金行业“扶优限劣”态势持续升级,监管部门加强对违法违规私募机构的管理和处罚。去年11月份,证监会强调,防控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要加强监管协同,严厉打击“伪私募”“伪金交所”等非法金融活动。“伪私募”“乱私募”正进一步出清,避免投资者踩坑。

  有序推动“伪私募”出清

  所谓“伪私募”,指的是某些机构或个人假借私募基金的名号进行融资的活动,实际上却违反了私募基金的基本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公司未经依法登记备案或已被取消登记、未经合法登记备案即发行私募基金产品,以及私募机构变相承诺保本付息、变相非法集资等情形。

  过去十年,私募基金管理人新增数量呈井喷式增长,这也导致私募基金行业存在多而不精、大而不强、鱼龙混杂等情况,涉及利用私募基金非法集资的“伪私募”更是引发关注。

  去年11月份,证监会党委传达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时强调,防控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要加强监管协同,严厉打击“伪私募”“伪金交所”等非法金融活动。

  鹏扬基金策略分析师魏枫凌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伪私募’存在违规变相吸储、放贷,甚至擅自自融自用、侵占挪用基金资产等违法犯罪活动,这严重损害了投资者利益和行业形象,影响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与行业高质量发展背道而驰。”

  近年来,监管部门妥善有序推动“伪私募”出清,对“带病”私募机构从未放松关注,并频繁“亮剑”,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数据,2023年全年全市场已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合计2537家,远超往年水平,创下历史新高,其中七成公司是因异常经营或被协会采取纪律处分措施后,由协会注销。各类“伪私募”“乱私募”正在进一步出清,行业生态逐步净化。另外,去年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了依法从严打击私募基金犯罪典型案例,提高投资者识别“伪私募”的能力。

  谈及一系列严打“伪私募”的相关举措,重阳投资总裁汤进喜对《证券日报》记者称:“严厉打击‘伪私募’,加强私募监管,有利于正本清源,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私募基金行业声誉,促进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发展,推动私募基金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持科技创新、服务居民理财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嘉德全球私募创始人徐志科向记者提到,严防“伪私募”能够让合规至上的理念深入私募基金行业骨髓,让私募管理人自觉加强内部合规控制并落到实处,形成良性竞争文化,最终为投资者营造一个更加透明、更加公平的投资环境。

  进一步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当前私募基金行业已迈入规范化发展新阶段,严把私募基金行业准入关,严厉打击“伪私募”,也是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国务院总理李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健全金融监管体制,提高金融风险防控能力”。

  多年从事私募基金纠纷事件相关法律服务工作的浙江晓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荣对《证券日报》记者分析称,实际工作当中接触到的大部分“伪私募”都存在备案成“真私募”的侥幸心理,可从业人员达不到条件。“伪私募”存在的最大风险在于扰乱市场,运营不合规,损害投资人利益。

  黄荣称,严防“伪私募”不仅保护了投资人利益,其实也保护了私募机构的利益,为私募行业的健康长远发展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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