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24-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润资源”)于2016年5月向崔炜先生借款2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因此借贷纠纷事项被崔炜先生起诉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崔炜先生不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1)沪民终 22 号】做出终审判决。2021年8月6日,经公司与法院确认尚需支付本金及利息合计15,000万元。公司与法院沟通确认该笔借款计划于2024年3月1日前进行分期偿还,偿还完毕后公司将不再因崔炜案负有任何债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年1月3日,公司披露《关于诉讼进展暨债务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关于崔炜借款事项,公司与法院确定的还款计划为2023年12月31日前还款6,200万元,2024年3月1日前还款5,000万元。因客观原因导致公司收回相关股权转让款的时间相比预期时间有所延后,导致6,200万元还款将延迟。公司正在积极与司法部门沟通协商,争取尽快就崔炜案所负债务还款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延期、部分偿还等方式。公司将通过应收款项的催收、资产处置等各项措施积极推动公司化解债务危机。
一、 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尚未与法院确定最终延期方案,仍在沟通当中。公司尚未按原还款方案于2024年3月1日还款5,000万元。
二、 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正积极与法院沟通,尽快确定最终延期方案,相关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并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截至目前,公司逾期债务总计32,118万元(含其他诉讼案件小额债务568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上述债务逾期,公司可能会面临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关违约金、滞纳金等情况,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上述事项将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具体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鉴于公司资金流动性问题,公司股东和董事会一直努力论证各种融资方式缓解公司资金压力,解决债务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问题。
公司将根据债务逾期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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