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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4-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要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时间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4-22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集团)及其相关方之间发生的私募股权投资、另类投资、资产管理、企业金融服务、销售交易、保险+期货业务等日常业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2023年度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详见后述表格内容。

  2024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何春梅董事、张骏董事、张传飞董事、罗璇董事、王宗平董事为广投集团提名的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1.2024年,公司预计为广投集团及其相关方提供证券承销、财务顾问等企业金融服务,以及与广投集团及其相关方开展资产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另类投资、融资交易、现券交易、保险+期货、资金存放等业务,相关业务的开展受到监管政策、项目执行落地及进度情况、发行人及出资人资金统筹安排及变化、市场情况、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业绩等因素综合影响,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情况可能存在差异,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及时披露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广投集团的相关方包括广投集团控制企业,及按规定纳入关联交易管理的广投集团及其控制企业的重要上下游企业。

  2.2024年公司私募基金子公司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创新资本)拟出资29,000万元与广投集团控制企业共同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

  3.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国海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拟出资5,000万元与广投集团控制企业共同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

  4.2024年公司拟为广投集团及其控制企业提供ABS专项计划等资产管理服务,预计2024年发生关联交易金额1,200万元。

  5.2024年公司拟为广投集团及其控制企业提供证券承销、财务顾问等投资银行服务,预计2024年发生关联交易金额1,100万元。

  6.2024年公司拟与广投集团及其控制企业开展融资交易、通过二级市场交易持有关联方债券、开展现券交易等,预计产生的利息支出、利息收入及损益,金额合计1,300万元。

  7.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国海创新资本拟在广投集团控制企业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款,预计可产生利息收入1,025万元。

  8.为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农作用,促进农户稳收增收、推动乡村产业健康发展、助力乡村振兴,2024年公司期货子公司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及其风险管理子公司国海良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拟与广投集团控制企业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开展“保险+期货”业务,预计交易金额2,000万元,产生损益100万元。

  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指标计算涉及的数据为负值的,合计数取其绝对值计算。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公司结合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对2023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和授权,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二、关联人及关联关系介绍

  公司名称: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炼

  注册资本:人民币2,300,000.00万元

  住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9号广西投资大厦

  经营范围:对能源、矿业、金融业、文化旅游、房地产业、肥料行业、医疗机构及医药制造业的投资及管理;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国内贸易;进出口贸易;高新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最近一期合并口径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9月30日,广投集团总资产8,000.36亿元,净资产1,320.47亿元;2023年1-9月,广投集团实现总收入1,725.10亿元,净利润34.73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投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履约能力分析:广投集团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经查询,广投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上述日常业务时均系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各方将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订有关业务协议,交易金额根据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及协议约定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规则和惯例执行。

  (二)截至披露日已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签订关联交易协议情况如下:    

  2024年1月31日,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并代表承销团)与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2024年金融债券承销协议,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与关联人签订协议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5%。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日常经营产生,有利于公司业务拓展、增加盈利机会。

  (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拟按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采用市场化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有利于公司业务开展、增加盈利机会,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所的相关规定。同意提请董事会同意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与广投集团及其相关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并授权经营层根据业务需要签订相关协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并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四)截至披露日已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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