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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暨解除质押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4-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张庆华先生先后办理完成了962.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股份质押手续与610.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股份解除质押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庆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56,019,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39,733,620股)的35.48%;张庆华先生质押的公司股份总数为94,555,200股(含本次增加质押的股份),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0.6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50%;张庆华先生控股的湖南开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泰州共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生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4,434,875股,共生投资质押的公司股份总数为0股;综上,张庆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生投资合计持有公司170,454,375股,以此计算,张庆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生投资合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总数为94,555,200股,占持股总数的55.47%;

  ●张庆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生投资合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总数占持股总数的比例未超过80%,整体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出现平仓或被强制平仓风险。

  2024年3月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张庆华先生通知,其已于2024年3月7日办理完成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股份质押的相关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解除股份质押暨新增股份质押情况

  1、解除股份质押情况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暂无再次进行股权质押融资的计划。在实际进行股权质押融资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新增股份质押情况

  张庆华先生与湖南宁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乡农商行”)办理完成了股份质押手续,将其持有的962.52万股质押给宁乡农商行。

  

  本次张庆华先生新增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庆华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庆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与质押股份相关的其他情况

  1、质押股份到期情况

  张庆华先生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100万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7.0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50%,对应融资余额0.45亿元。未来一年内将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的质押股份数量为4,923万股,对应融资余额1.34亿元。

  张庆华先生个人资信状况良好,目前已经开始为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事项进行规划,可能产生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实质性违约风险;此外,张庆华先生亦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相关保障资金主要来自股票红利、自有资金、投资收益与相关企业经营回款等。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庆华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需要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①张庆华先生本次质押股份主要是为个人融资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②张庆华先生本次质押股份不会对公司治理与日常管理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组成,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③张庆华先生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4-021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0),公司董事会秘书何仕先生计划自2023年12月8日至2024年6月7日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本次增持股份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

  ● 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2023年12月8日至2024年3月8日期间,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和资本市场相关情况,何仕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5,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57%,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26.83万元。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政策、资本市场或高级管理人员自身资金发生变化,导致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

  公司于2024年3月8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何仕先生的《关于增持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何仕

  (二)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仕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7.2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3%。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何仕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决定自2023年12月8日起6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0)。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一)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2023年12月8日至2024年3月7日,何仕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25,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57%,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26.83万元。上述增持实施后,何仕先生持有公司A股股份57.2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3%。

  (二)增持未过半的主要原因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增持计划期间过半,增持金额未达到区间下限50%,主要受窗口期禁止交易规定、资本市场价格波动、资金安排等因素影响。公司董事会秘书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充满信心,认可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将在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内履行承诺,适时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政策、资本市场或高级管理人员自身资金发生变化,导致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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