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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4-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3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兴盛南路11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5日),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1,018,623股,因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故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8,981,377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发布公告通知,由公司董事长刘建华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为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本次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孙玉萍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4、 董事候选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选举牛战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斯亮、钟茹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2日

  ● 上网公告文件

  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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