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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502        证券简称: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8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阳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2月2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3月8日下午13:00以现场表决的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洪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内容和决策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本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能够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原则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阅读后,一致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301502         证券简称: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2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暨修改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2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27.10万股。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1月3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4]0202号《验资报告》。根据《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4,281.25万元变更为5,708.35万元,股份总数由4,281.25万股变更为5,708.35万股。

  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2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将《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完善,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修订后,《公司章程》新增部分条款,全文条款的序号进行相应调整。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三、相关授权事项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章程》全文。

  特此公告。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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