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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03         证券简称:天承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费维先生2024年3月1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金额为149.89万元,增持公司股份27,65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476%。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费维先生的通知,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费维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系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长期投资价值及战略规划的认同,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一)增持主体:费维先生。

  (二)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长期投资价值及战略规划的认同、增强投资者信心。

  (三)增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五)本次增持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六)本次增持主体增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七)本次增持主体暂未提出后续增持计划。

  二、相关承诺

  费维先生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其增持的公司股份进行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

  (三)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进行管理,并督促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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