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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24-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国航世纪大厦办公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李向春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2人,代表股份984,680,3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10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55,474,9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9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1人,代表股份729,205,3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110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9人,代表股份285,941,1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0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9人,代表股份285,941,1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093%。

  2、公司高管及律师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刘宁、高宪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做法律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表决情况:

  议案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关于选举李向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927,253,971股。

  1.02.候选人:关于选举王润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927,453,584股。

  1.03.候选人:关于选举郝广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927,253,532股。

  1.04.候选人:关于选举申晨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927,382,442股。

  1.05.候选人:关于选举刘京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927,684,961股。

  1.06.候选人:关于选举徐蓉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932,032,56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关于选举李向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28,514,812股。

  1.02.候选人:关于选举王润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28,714,425股。

  1.03.候选人:关于选举郝广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28,514,373股。

  1.04.候选人:关于选举申晨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28,643,283股。

  1.05.候选人:关于选举刘京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28,945,802股

  1.06.候选人:关于选举徐蓉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33,293,404股。

  议案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 候选人:关于选举王怀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 927,353,971股。

  2.02 候选人:关于选举王新元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 927,253,583股。

  2.03 候选人:关于选举朱丽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 930,448,03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 候选人:关于选举王怀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 228,614,812股。

  2.02 候选人:关于选举王新元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 228,514,424股。

  2.03 候选人:关于选举朱丽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 231,708,874股。

  议案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 候选人:关于选举尹成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 928,533,381股。

  3.02 候选人:关于选举高海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 928,708,542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 候选人:关于选举尹成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 229,794,222股。

  3.02 候选人:关于选举高海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 :229,969,383股。

  审议结果:审议的议案1、2、3均以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所持有的二分之一以上有效表决票获得通过,议案所列候选人均当选。

  李向春先生、王润生先生、郝广利先生、申晨先生、刘京津先生、徐蓉女士当选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王怀书先生、王新元先生、朱丽梅女士当选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尹成海先生、高海利先生当选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宁、高宪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24-21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

  产生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于2024年5月18日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上午9:00召开职工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审议,通过投票表决,选举周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周航先生将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周航先生简历

  周航,男,1994年出生,汉族,2017年毕业于九江学院。2017年2月至2017年6月就职于上海恒宇金融服务有限公司,2017年8月至2019年7月就职于吴忠林场,2020年8月就职于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2021年5月当选为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周航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24-19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3月12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12日(星期二)下午17:00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北京市朝阳区国航世纪大厦办公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方式发送至每位监事。会议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分别是尹成海、高海利、周航,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成海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该议案。

  选举尹成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相同。(尹成海先生简历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

  尹成海先生简历

  尹成海,男,1973年2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1996年毕业于山西财经学院会计学专业。1996年8月至2003年3月任北京市第一房屋管理修缮工程公司会计。2003年4月至2015年7月任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主管。2015年8月起任恒天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1月起担任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尹成海先生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恒天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是恒天聚信(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恒天嘉业(深圳)投资中心、宁夏盛天润和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委派代表;担任宁夏恒天丝路贸易有限公司、宁夏青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担任北京京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担任宁夏尚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恒天嘉源(宁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康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金石嘉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尹成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24-18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3月12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共同组成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12日(星期二)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北京市朝阳区国航世纪大厦办公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方式发送至每位董事。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分别是李向春、王润生、郝广利、申晨、刘京津、徐蓉,独立董事王怀书、朱丽梅、王新元,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向春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委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人选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项议案。

  根据《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的相关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个委员会的委员及召集人情况如下:

  

  以上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项议案。

  本次会议选举李向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李向春先生简历见附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项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及审核,聘任郝广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郝广利先生简历见附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项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及审核,聘任申晨先生、刘京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徐蓉女士为董事长助理;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的提名及审核,聘任张志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申晨先生、刘京津先生、徐蓉女士及张志敏先生简历见附件)。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项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及审核,聘任李丹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李丹奇先生简历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

  李向春先生简历

  李向春,男,1964年出生,汉族,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新加坡国立大学EMBA。曾任兵团律师事务所律师;2000年1月至今,任职海南通用同盟医药有限公司董事;2000年5月至今,任职中海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01年12月至今,任职云南九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1月至今,任职恒天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2019年4月起担任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2019年4月至2020年1月任公司总经理职务。2020年1月17日起担任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向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是本公司现控股股东恒天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总经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郝广利先生简历

  郝广利,男,1972年6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6年毕业于山西财经学院企业管理专业。1996年7月至2006年11月在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榆次分公司工作。2006年12月至2009年6月担任晋中经纬化纤机械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9年7月至2010年12月任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榆次分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10年12月至2011年12月任无锡宏大纺织机械专件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12月起至2016年3月任青岛宏大纺织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4月至2018年1月担任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月起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2018年1月至2020年1月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2020年1月17日起担任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郝广利先生与公司或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申晨先生简历

  申晨,男,1987年11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航空兵学院。2016年8月至今,任北京和平财富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并担任执行董事职务。2018年5月至今,任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4月至2020年1月任公司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召集人。2020年1月17日起担任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申晨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京津先生简历

  刘京津,男,1983年5月出生,汉族,天津财经大学金融学学士、英国约克大学金融学硕士。2008年10月至2011年5月,工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投资分析员;2011年5月至2016年3月,历任江西鄱阳湖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副总裁、高级副总裁;2016年3月至2020年1月,历任恒天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合规风控副总监、合规风控总监。2020年1月17日起担任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3月4日起担任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京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蓉女士简历

  徐蓉,女,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西安财经大学会计专业,2007?年至2014年担任北京欧瑞富砾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监;2014年5月至2016年8月担任北京正能伟业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监,2015年1月至2016年8月担任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9月至2019年4月任北京和平财富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担任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2020年4月至今担任中银绒业银川办事处负责人,2021年5月至今任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

  徐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志敏先生简历

  张志敏,男,1982年11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2006年年毕业于西北第二民族学院财务管理专业。2006年7月至2009年8月在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夏分所担任审计助理。2009年9月至2012年12月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银川分所担任审计员、项目经理。2013年1月至2020年1月担任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财务副总监。2020年1月17日任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张志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丹奇先生简历

  李丹奇,男,1992年出生,汉族,大学本科,中级经济师,中共党员。2015年9月至2017年10月就职于申万宏源证券宁夏分公司,2017年10月至2019年5月就职于宁夏正和凤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5月至今就职于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2023年1月任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3年8月任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具有中级经济师、基金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证券投资顾问资格、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

  李丹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李丹奇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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