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4-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兼董事长、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兼董事长、总经理肖志华先生以及董事、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倪亮萍女士计划自2024年1月31日起12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
●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3月12日期间,肖志华先生、倪亮萍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79,925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114,772,460股的0.0696%,合计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3,143,000.67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增持总额600万元的50%,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兼董事长、总经理肖志华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倪亮萍女士。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肖志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153,948股,持股比例为24.5302%;倪亮萍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兼董事长、总经理肖志华先生以及董事、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倪亮萍女士计划自2024年1月31日起12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控股股东兼董事长、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3月12日,肖志华先生、倪亮萍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79,925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114,772,460股的0.0696%(四舍五入所得),合计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3,143,000.67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增持总额600万元的50%,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肖志华先生和倪亮萍女士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肖志华先生和倪亮萍女士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承诺的限售期限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本次增持股份后至少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肖志华先生和倪亮萍女士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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