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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58         证券简称:步长制药       公告编号:2024-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8,000万元。截至本次担保前,已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9,97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9,779.05万元(含本次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累计数量: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人民中路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咸阳人民中路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步长”)在工商银行咸阳人民中路支行办理的供应链专项授信业务提供18,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二)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年度)会议,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预计新增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6.60亿元的综合融资额度。上述融资事项如需采用保证或抵押等担保方式,担保额度不超过86.60亿元人民币,其中,对本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为280,000.00万元人民币,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为286,000.00万元人民币,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为300,000.00万元人民币。实际担保的金额在总担保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在年度预计额度内,各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和2023年6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预计新增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年度)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13)。

  本次担保事项在前述授权额度范围内。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11月19日

  法定代表人:赵超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万元人民币

  住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步长路16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中草药种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委托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说明

  陕西步长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71,105.37万元,负债总额239,539.82万元,净资产131,565.55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46,784.06万元,净利润61,011.2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4.55%。(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额336,330.27万元,负债总额225,781.47万元,净资产110,548.80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26,327.80万元,净利润39,873.2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13%。(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为陕西步长在工商银行咸阳人民中路支行办理的供应链专项授信业务提供18,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一)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三)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陕西步长满足日常经营需要的必要担保,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该担保的履行对公司的发展和效益提升有积极作用。被担保企业具备正常的债务偿还能力,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该项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年度)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预计新增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属于前述授权额度范围,风险可控,公平对等,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13,673.71万元,占2022年末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的25.37%。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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