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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3月12日,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5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0.30元/股,最低价为20.21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76,22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信息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不超过人民币28.00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出售,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二、首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3月12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5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0.30元/股,最低价为20.21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76,22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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