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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30          证券简称:内蒙新华      公告编号:2024-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1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4年3月13日上午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如意大厦B座11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秦建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及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程等具体事宜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5)。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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