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4-029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领汇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弘唯基石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海波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股份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2024年1月16日,深圳市领汇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领汇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芜湖弘唯基石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唯基石”, 弘唯基石系代表“弘唯基石华盈私募投资基金”签署协议,以下简称“华盈基金”)与方海波签署了《关于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拟分别将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6,660,8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4%)、6,217,4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合计 22,878,2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以24.80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方海波,总金额为 567,381,592.00 元。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1月17日、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股份过户完成情况
2024年3月13日,公司收到领汇基石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涉及《股份转让协议》中相关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日期为2024年3月12日。
三、本次协议过户前后各方持股情况
注:上表中股份比例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尾差差异造成。
四、其他说明
1、涉及《股份转让协议》中相关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日期为2024年3月12日,本次过户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2、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方海波先生持有公司5%的股份,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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