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2024-016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1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69,530,02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7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120,428,416.71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03,989,100.2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16,439,316.5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5月30日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16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170,748,702.51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93,487,874.2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3,764,236,576.71元;以前年度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00元,本年度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0.00元,累计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00元已全部收回;以前年度收到银行利息人民币2,295,023,327.64元,本年度收到银行利息人民币121,754,384.37元,累计收到银行利息人民币2,416,777,712.01元;以前年度支出手续费人民币31,807.54元,本年度支出手续费人民币29,657.86元,累计支出手续费人民币61,465.4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368,918,986.40元。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于2018年5月30日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18年8月1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分别使用募集资金向深圳富桂、深圳富华科、南宁富桂、天津鸿富锦、郑州富泰华、鹤壁裕展、武汉裕展、河南裕展、深圳裕展、济源富泰华、晋城富泰华、山西裕鼎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2号))。据此本公司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的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于2018年9月19日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6号))。
经2018年8月1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11月9日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数字移动通讯设备机构件智能制造项目”的项目实施主体由鹤壁裕展变更为武汉裕展。(详见《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1号)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9号))。据此公司、武汉裕展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0号))。
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南宁富桂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详见《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2号))。
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郑州富泰华和深圳裕展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详见《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4号))。以上增资均沿用2018年首次增资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0年6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在民生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以及广发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下属子公司现有的募集资金专户将在剩余资金全部转至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后进行注销。(详见《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0号))。2020年8月6日,公司、公司子公司以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分别与民生银行、广发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7号))。公司将下属子公司原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清算并划转至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8月28日完成了原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详见《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5号))。
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天津鸿富锦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详见《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7号))。
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深圳裕展、郑州富泰华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详见《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4号))。
经2021年3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6月8日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变更及延期。(详见《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变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4号))。
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分别使用募集资金向深圳富桂、南宁富桂、天津鸿富锦、杭州统合、海宁统合、深圳裕展、郑州富泰华、河南裕展、济源富泰华、晋城富泰华、山西裕鼎、鹤壁裕展、兰考裕展、深圳智造谷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详见《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6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在为新增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4号))。2021年7月2日,公司、公司子公司以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分别与民生银行、广发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9号))。
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3年6月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高端智能手机机构件精密制造加工项目”,由子公司富联精密科技(赣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联赣州”)负责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变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号)。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上述实施主体,为有效推进项目实施,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为新增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以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与广发银行于2023年 7月13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7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均正常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及超额配售募集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及超额配售募集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3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变更和延期,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变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19号)。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12月第二次修订)—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十四日
释义:
附表1: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工业互联网平台建置等6个募投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披露不适用。
注2:高效运算数据中心建置项目等10个募投项目由于项目总体尚未整体完工,各募投项目产生的内部收益率需待整个项目周期结束时计算得出,因此 本年度无法按照《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变更及延期的公告》 所披露的内部收益率评价其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注3:新世代高效能运算平台研发中心项目,旨在研究高效能运算服务化的模型和体系架构,为未来高效能运算设备制造及服务的发展奠定基础。为符合 相关法规要求以及更好的适应全球市场环境,公司已将云计算及高效能运算研发团队建置在中国台湾和美国,并以自有资金支付相关项目支出。从合理利用资 金的角度出发,决议终止该募投项目,相关研究方向继续通过自有资金投入。截至2021年3月20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418.65万元,为购置项目所需存储器、检测设备费用,已购置设备后续将由项目实施主体深圳富桂用于日常生产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现有项目的实施及新项目的建设。
注4:5G及物联网互联互通解决方案项目(深圳富华科),旨在加强对5G技术的研发,实现对5G前瞻技术、市场动态和客户需求的动态跟进,保持公 司在行业内的技术创新和竞争优势。随着全球通讯迈5G时代,预期5G应用带来的流量暴增,将带动包括Wi-Fi6、SD-WAN、400G交换机等下世代通讯产品的发展,下世代通讯技术的协同研发需求更为迫切。5G、Wi-Fi6、光通讯、智能家庭等应用的发展,使得原有专注于5G与工业互联网技术研发的项目方案已无法适应下世代通讯技术协同研发的需求。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结合技术发展情况,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决定,终止“新世代5G工业互联网系统解决方案研发项目”,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新设的“下世代通讯产品研发中心项目”。
注5:工业互联网平台建置项目(深圳富桂)旨在帮助公司针对边缘层所采集及集成的数据,通过云网的存储传送及硬件集成虚拟化,将数据及视频影像 进行分类、分割、分解、分析等,进而分享到工业应用平台,实现智能工厂全面网络化、云端化、平台化,全面构建物与物、机器与机器、机器人与无人 工厂间的全自动化智能制造。鉴于项目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工业互联网相关技术不断进步、应用场景不断变化,同时国内国际形势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受到技术研发难度、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相关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等有所延缓,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及客户订单情况逐步推进项目建设,因此致使 项目进展不及预期。基于审慎原则和合理利用募集资金原则,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实施“工业互联网平台建置项目(深圳富桂)”,相关研究方向继续通过自有资金投入。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26,435万元,为购置项目所需设备费用,已购置设备后续将由项目实施主体深圳富桂用于日常生产建设用途。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现有项目的实施及新项目的建设。
注6: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超精密制造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项目(深圳智造谷)需结合新一代通信技术及人工智能、工业软件及智能控制与工业互联网技术要素的边缘协同技术,围绕精密工具核心技术包括精密装备、智能工具、先进材料研发等方向投入研发,实现该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突破。该项目是公司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的。虽然公司在项目立项时进行了充分的研究与论证,但由于近年来受地缘政治变化影响,全球经济形势变化等因素,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项目建设。因此,公司认为未来该项目可能存在建设周期延长、成本代价逐步增加等不利 因素,所以进行了项目调整。基于审慎原则和合理利用募集资金原则,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实施“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超精密制造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项目”,相关研究方向继续通过自有资金投入。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将用于新项目的建设。
注7:高效运算数据中心建置项目(深圳富桂)旨在进行高效运算云服务及超高速网络链接设备采购扩容升级,为公司提供工业互联网发展的基础设施。 该项目将为公司提供在工业互联网发展云连云、网连网、物连物的基础设施,达成8K影像大数据、物联网、安全监控、自动化、智能工厂等智能应用。 因相关设备更新换代较快,为使募集资金科学合理使用,公司对本项目下相关存储器、数据中心设备等的购置方案不断优化调整,造成项目建设中的设备 购置和安装及现场研发环节均有所延迟,项目整体进度未达预期。该项目已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将建设期延期两年至2024年12月。由于该项目所需要的设备多以进口为主,少数为国内采购,考虑到项目采购延迟以及便于更好地采购设备,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海外账户直接采购部分设备。调减资金将用于现有项目的实施及新项目的建设。
注8:高端手机精密机构件智能制造扩建项目(深圳裕展)、高端手机精密机构件无人工厂扩建项目(郑州富泰华)、高端手机机构件升级改造智能制造项目(河南裕展)、高端手机机构件精密模组全自动智能制造项目(河南裕展)、智能手机精密机构零组件自动化技改项目(富联济源)、智能手机机构件无人工厂扩充自动化设备项目(晋城富泰华)、智能手机精密机构件升级改造项目(富联山西)、智能电子产品机构件智能制造项目(富联山西)、高端移动轻量化产品精密机构件智能制造项目(富联鹤壁)、数字移动通讯设备机构件智能制造项目(富联武汉)、5G高端智能手机机构件智能制造项目(富联兰考)等11个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差额分别为3,285万元、1,022万元、317万元、5,538万元、2,544万元、3,032万元、5,004万元、888万元、1,741万元、500万元,上述差异系募集资金存放期间的利息收入继续用于募投项目。上述募投项目中,募集资金的使用和投入与非募集资金的使用和投入之间存在有机联系,本年度实现的收益为2023年度募投项目整体产生的营业收入。上述项目及工业互联网平台建置项目(南宁富桂)等12个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按计划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已对此12个项目进行结项。
注9:5G高端智能手机暨精密机构件创新中心项目(深圳裕展)截至2023年6月30日已按计划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拟对此项目进行结项。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差额为336万元,差异系募集资金存放期间的利息收入继续用于募投项目。
注10:补充营运资金募投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差额为1,075万元,系补充营运资金存放期间的利息收入。
注11:工业互联网平台建置项目(南宁富桂)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3,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0,216万元,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2,784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求,公司拟将此部分节余募集资金2,784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注12:网络通讯设备产业化技改项目(深圳富桂)于2024年3月10日满足结项条件,公司拟对此项目进行结项。
注13:网络通讯设备产业化设备更新项目(南宁富桂)和网络通讯设备产业化(二)设备更新项目(南宁富桂)于2024年1月31日满足结项条件,公司拟对此项目进行结项。
附表2: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智能工厂改造项目等3个募投项目由于项目总体尚未整体完工,各募投项目产生的内部收益率需待整个项目周期结束时计算得出,因此本年度无法 按照《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变更及延期的公告》所披露的内部收益率评价其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注2:5G高端智能手机暨精密机构件创新中心项目等2个募投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披露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2024-013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3日在深圳市富士康龙华园区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并作出本董事会决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郑弘孟董事长主持召开,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 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以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
制性股票)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8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13日,公司总股本19,863,940,101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19,863,407,826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520,776,539.0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4.76%。如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股票期权行权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 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4-016)。
七、 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授权公司2024年度与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及合(联)营
企业等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合计2,659,704万元,有效期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7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开展2024年度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24年度开展累计未结清契约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60亿元的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
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8号)和《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九、 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商业道德治理工作规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商业道德方面的治理水平,根据公司《企业社会行为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商业道德治理工作规划》。
十、 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一、 关于提请召开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拟于近期召开,会议时间、会议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2024-017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海精密”)及其子公司及合(联)营企业等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业务活动,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日常运营及稳定发展。关联交易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3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的具体意见如下: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决策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关联交易事项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提请同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转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转授权人士包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的变化情况、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实际履行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2023年度与鸿海精密及其子公司及合(联)营企业等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整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预计公司2024年度与鸿海精密及其子公司及合(联)营企业等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整体情况如下,本次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授权有效期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鸿海精密及其子公司及合(联)营企业等关联方。鸿海精密系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2317.TW),成立于1974年2月20日,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刘扬伟先生,公司地址为新北市土城区中山路66号,实收资本为新台币138,629,906,090元。鸿海精密经营业务主要包括资讯产业、通讯产业、自动化设备产业、精密机械产业、汽车产业与消费性电子产业有关之各种连接器、机壳、散热器、有线/无线通信产品、光学产品、电源供应模组、应用模组组装产品以及网络线缆装配等产品之制造、销售及服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鸿海精密总资产为新台币4,133,974,280千元,净资产为新台币1,650,531,039千元,营业收入为新台币6,626,996,750千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新台币141,482,714千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鸿海精密总资产为新台币4,063,389,195千元,净资产为新台币1,687,137,913千元,营业收入为新台币4,310,149,182千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新台币88,953,088千元。
鸿海精密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China Galaxy Enterprises Limited(中坚企业有限公司)100%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6.3.3条第二款之规定,鸿海精密及其子公司及合(联)营企业等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将包括销售和采购商品、提供和接受服务、资产租入和租出、集中采购费用支付、集中采购费用分摊等。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鸿海精密及其子公司及合(联)营企业等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业务活动,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日常运营及稳定发展。关联交易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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