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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7

  债券代码:123233          债券简称:凯盛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2023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3.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川华信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四川华信自担任本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计机构以来,公司对其工作能力、敬业精神、负责态度等各方面均表示满意。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四川华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2024年度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等因素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8年6月(2013年11月27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

  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51人,注册会计师14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9人。

  四川华信2023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6,386.4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386.4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195.35万元;四川华信共承担43家上市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5,129.60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建筑业等。。四川华信审计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为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

  陈杰:2014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1)唐秀英:2016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李鲜:2014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所从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何均,199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2月开始在华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等;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4、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除注册会计师陈杰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外,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会议,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以及通过调研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相关信息后,审议通过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3、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会计师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9

  债券代码:123233          债券简称:凯盛转债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8月10日下发的《关于同意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2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1,02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830.85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189.15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22日到账,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9月22日出具了川华信验(2021)第0076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决定对“2000吨/年聚醚酮酮树脂及成型应用项目”中首期项目进行结项,同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于全资子公司潍坊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凯盛”)“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和2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部分结项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12月30日已将“2000吨/年聚醚酮酮树脂及成型应用项目”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87,414,481.75元(含利息)转入全资子公司潍坊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针对“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和2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开立的银行账户。公司及潍坊凯盛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之“安全生产管控中心项目”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按实施计划结项,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决定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699.6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二、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资金,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产品)。前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5、现金管理收益的使用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按照审批通过的额度和期限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0

  债券代码:123233          债券简称:凯盛转债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拟在2024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汉江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松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甘肃汉隆化工有限公司、中农发河南农化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采购商品、销售产品、租赁服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08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备注:若因实际经营发展和拓展新业务需求,公司在2024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上表列示的预计金额(或新增关联方),则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就超出部分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张松山

  2、注册资本:197991.9191万人民币

  3、住所地: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69号

  4、经营范围: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精细化工、生物化学、试剂产品开发及自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许可或审批的项目除外),药品研究,新型农药产品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转让及咨询服务,销售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香精、分析仪器、电子计算机及配件、日用百货、普通机械、建筑材料及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为3,037,590.48万元,净资产为1,676,430.08万元,营业收入为885,307.13万元,净利润为87,514.25万元。

  6、关联关系介绍: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4.51%的股份,现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二)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王榕

  2、注册资本:122580万人民币

  3、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生命园路27号1号楼A区4层

  4、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出租办公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270,577.80万元,净资产为589,749.72万元,营业收入为439,519.61万元,净利润为14,609.98万元。

  6、关联关系介绍: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陕西汉江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张佳

  2、注册资本:13900万人民币

  3、住所地: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药厂路103号

  4、经营范围:化学原料药、医药保健品及动物药品、医药及化工中间体产品、生物制剂、中、西药制剂的研制、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运输、工程安装及商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38,878.93万元,净资产为90,273.61万元,营业收入34,262.12万元,净利润为7,865.72万元。

  6、关联关系介绍:陕西汉江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四)山东松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巩乃滨

  2、注册资本:2900万人民币

  3、住所:淄博市淄川区张博路东、双沟镇政府西300米

  4、经营范围:铝材、铝棒、铝锭、镁锭加工、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6月30日,总资产为16,575.75万元,净资产为7,295.98万元,营业收入11,699.24万元,净利润72.22万元。

  6、关联关系介绍:王永先生为山东松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王永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山东松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五)甘肃汉隆化工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刘晨曦

  2、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3、住所: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玉门建材化工工业区幸福路9号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药零售(限制使用农药除外);农药批发(限制使用农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为21,246.58 万元,净资产为 9,496.82 万元,营业收入 13,156.13 万元,净利润 138.93万元。

  6、关联关系介绍:甘肃汉隆化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控股子公司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股的联营企业。

  (六)中农发河南农化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申志刚

  2、注册资本:19435万人民币

  3、住所:濮阳市胜利路西段路南

  4、经营范围:生产、销售:乙草胺10000吨/年,2-甲基-6-乙基苯胺10000吨/年(中间产品邻甲苯胺8120吨/年是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农资销售;农业、化工技术咨询服务;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为46,844.22 万元,净资产为 34,788.22 万元,营业收入 32,020.60 万元,净利润 5,423.41万元。

  6、关联关系介绍:中农发河南农化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控股子公司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股的联营企业。

  以上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定价政策、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采购产品及提供劳务等交易是在双方日常业务过程中依照一般商业条款所进行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以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经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遵循了平等、自愿、

  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合理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方式符合市场规律,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许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的专项审核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拓展公司产品销售市场。交易价格按照“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的,为市场价格,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公司已将相关材料送达独立董事审阅,我们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业务属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与关联方交易价格将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的业务往来,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公司同类合同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对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审核通过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项审核意见;

  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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