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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4-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4-008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因个人原因辞职事项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永新光学”)于2024年1月16日收到独立董事闫国庆先生的书面辞职函,闫国庆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独立董事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二、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事项

  因闫国庆先生离任将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经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补选彭新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有关材料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附件:

  彭新敏简历

  彭新敏先生,男,197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宁波大学商学院教授、副院长。2003年2月至2015年12月任浙江万里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2016年1月至今任宁波大学商学院教授、副院长。2021年4月至今任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4-010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木槿路169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日

  至2024年4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3月15日在《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4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4: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木槿路169号公司证券部;

  (三)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四)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传真、邮件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邮件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邮件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岑唯

  联系电话:0574-87915353

  传真:0574-87908111

  邮箱:zqb@yxopt.com

  邮编:315048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木槿路169号公司证券部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15分钟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1、《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4-007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联席董事长毛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拟补选彭新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有关材料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和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4月1日14:30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须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4-01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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