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编号:2024-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系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信永中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信开展工作,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考虑审计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熙女士,201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阳伟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希栋先生,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预计2024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30万元,其中预计年报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10万元,预计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预计和上期审计费用基本一致。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在查阅了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3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
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一、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公司2023年度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计提7,051.44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6.98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002.73万元,债权投资减值准备415.82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1,051.38万元,存货跌价准备557.96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986.56万元。
二、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准备
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单项计提: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组合计提:对于应收账款,公司按照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包括以逾期为信用风险划分及合并内关联方。组合中,以逾期为信用风险划分的组合采用逾期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组合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以逾期天数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为基础计算其预期信用损失,具体如下:
对于除应收账款以外其他的应收款项(包括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的减值损失计量,比照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处理。
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合计2,506.91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6.98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002.73万元,债权投资减值准备415.82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1,051.38万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2023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57.96万元。
2、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023年度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子公司金塔水泥2500t/d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熟料生产线等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986.56万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051.44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6,429.83万元,相应减少2023年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6,429.83万元。
公司本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9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公司分支机构、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4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期限已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公司分支机构、下属全资子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4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2、委托理财金额: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40亿元进行委托理财,包括保本型理财。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委托理财额度。
3、委托理财方式: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授权管理层负责实施和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和子公司广东塔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投资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具体操作。 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是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定义的理财产品。
4、委托理财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委托理财投资期限: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收益不确定性风险:委托理财受市场波动、宏观经济政策、经济走势、利率走势、汇率走势、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导致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2)资金流动性风险: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订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决策程序、办理部门和流程,内部控制等作了相关详细规定,并且公司有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良好,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2)公司有较丰富经验的投资管理团队,未来将进一步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行业研究、风险评估等,认真评估合作机构和交易对手,切实执行内部相关制度,严控风险。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按照程序做好委托理财产品的前期调研,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并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投入,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性,争取资金的有效增值。
(4)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合理安排配置投资组合和投资产品期限。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结合金融市场情况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1、通过对资金来源情况进行核实,确定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2、鉴于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40亿元进行委托理财的期限已届满,且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较好,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40亿元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风险投资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及其他风控措施,资金安全能够得到有效保障,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8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期限已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为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证券投资目的: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2、证券投资金额: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12亿元进行证券投资。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证券投资额度。
3、证券投资范围: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对于二级市场股票投资,公司将保持谨慎态度,视市场情况对投资规模进行严格控制,严控投资风险,将审慎选择投资标的,优选业绩增长潜力大、公司治理运作相对规范、财务情况良好、合乎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标的。
4、投资方式: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证券账户或通过专户方式进行投资,授权管理层负责实施和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子公司广东塔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根据《投资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具体操作。
5、证券投资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证券投资期限: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收益不确定性风险:资本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经济走势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资本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2)资金流动性风险: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相关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订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证券投资的审批权限、办理部门、操作流程、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并且公司有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良好,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2)公司有较丰富经验的投资管理团队,未来将进一步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行业研究、风险评估等,认真评估合作机构和交易对手,切实执行内部相关制度,严控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项目论证和审慎决策,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证券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4)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合理安排配置投资组合,降低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结合资本市场情况适度参与证券投资,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1、通过对资金来源情况进行核实,确定公司拟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2、鉴于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12亿元进行证券投资的期限即将届满,且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较好,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12亿元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风险投资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及其他风控措施,资金安全能够得到有效保障,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7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理存款业务之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鉴于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即将到期,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拟按照商业原则在经批准的额度内优先选择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各项存款业务,拟定额度为在梅州客商银行的单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适用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定新的额度之前。
2、公司作为梅州客商银行的主发起人之一,持有梅州客商银行20%的股份,且公司董事、高管赖宏飞先生担任梅州客商银行的董事,根据相关规定,梅州客商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存款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3、2024年3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赖宏飞先生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4、该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关联交易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其他部门审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华侨城客商银行大厦一、二层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梅县区
法定代表人:刘元庆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400MA4WQATR8C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梅州客商银行于2017年6月22日取得《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58亿元,净利润2.33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393.82亿元,净资产为25.86亿元(以上数据业经审计数据)。
公司作为梅州客商银行的主发起人之一,持有梅州客商银行20%的股份,且公司董事、高管赖宏飞先生担任梅州客商银行的董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相关规定,梅州客商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方。
据查询,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按照商业原则在经批准的额度内优先选择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各项存款业务,拟定在梅州客商银行的单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适用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定新的额度之前。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预计在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存款业务,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的存款利率以国家规定为基础,由双方按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其中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基准利率,亦不低于本地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型同期限的存款利率,与存款业务汇划业务相关结算费率不高于本地其他金融机构提供同类服务的收费标准。公司预计在梅州客商银行的单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梅州客商银行发起人之一,持有梅州客商银行20%的股份,公司按照商业原则在经批准的额度内优先选择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各项存款业务,不仅可以支持梅州客商银行各项业务的发展,同时梅州客商银行将为公司提供更好的金融支持服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公司与该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按照商业原则在经批准的额度内优先选择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各项存款业务,额度为在梅州客商银行的单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适用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定新的额度之前。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各项存款业务未超出上述审议额度范围。
截至2024年3月13日,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存款余额为4.92亿元。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0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与专业机构合作进行新兴产业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与专业机构合作进行新兴产业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新兴产业投资的期限已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与专业机构合作进行新兴产业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新兴产业投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新兴产业投资目的:优化中长期战略资源配置,长期滚动培育企业的新兴业务增长点,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2、新兴产业投资金额: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1亿元进行新兴产业投资。该审批额度不含以往年度已披露过的投资项目。
3、新兴产业投资范围: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政策背景下,根据公司“双轮驱动”发展战略规划的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结合水泥行业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主要以面向新能源、科技创新驱动、绿色高质量发展为主导的,包括但不限于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信息技术、半导体等行业优质成长性项目。
4、新兴产业投资方式:由子公司广东塔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按照《投资管理制度》规定根据项目情况选择与专业机构合作进行,具体确定投资项目时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中“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5、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投资期限: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与专业机构合作进行新兴产业投资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新兴产业投资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新兴产业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股权投资,属长期投资,无确定回报。投资运作可能受宏观调控政策、财政税收政策、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经济周期的变化、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进而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2)新兴产业投资需遵守相应协议约定,存在投资资金无法及时退出,有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订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投资的审批权限、办理部门、操作流程、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并且公司有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良好,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2)公司有较丰富经验的投资管理团队,未来将进一步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行业研究、风险评估等,认真评估合作机构和交易对手,切实执行内部相关制度,严控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项目论证和审慎决策,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新兴产业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4)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新兴产业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在立足主业的同时适度开展新兴产业投资,寻求以新能源、科技创新驱动、绿色高质量发展为主导的优质成长性标的,长期滚动培育企业的新兴业务增长点,平衡单一产业周期性波动风险,优化中长期战略资源配置,有利于持续、稳定地为公司创造发展的机会和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1、通过对资金来源情况进行核实,确定公司拟与专业机构合作进行新兴产业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2、鉴于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1亿元与专业机构合作进行新兴产业投资的期限即将届满,且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较好,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在立足主业的同时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1亿元与专业机构合作进行新兴产业投资,有利于长期滚动培育企业的新兴业务增长点,平衡单一产业周期性波动风险,优化中长期战略资源配置,有利于持续、稳定地为公司创造发展的机会和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风险投资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及其他风控措施,资金安全能够得到有效保障,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与专业机构合作进行新兴产业投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2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3年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决定举办2023年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28日(星期四)15:00-17:00
2、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董事长钟朝晖先生,董事、总经理何坤皇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赖宏飞先生,独立董事李瑮蛟先生等。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3月28日(星期四)15:00-17:00通过网址 https://eseb.cn/1cMPUvCq92M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3月28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后及时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对外披露。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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