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进一步提升客户体验,根据路博迈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以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自2024年3月15日起增加上述销售机构为路博迈中国精选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在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销售业务,并参与上述销售机构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一、新增销售机构:
(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网址:https://www.cmschina.com
(2)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8
网址:https://stock.pingan.com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 888 108
网址:https://www.csc108.com
投资人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路博迈中国精选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投、转换业务。如后续招商证券、平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新增销售本公司管理的基金产品,将在本公司网站公示。
二、费率优惠活动
投资者通过招商证券、平安证券以及中信建投证券办理本基金的销售业务,即可参加上述基金销售机构公告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优惠。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上述销售机构销售的基金,除非另有特殊说明,则自该基金在上述销售机构开放销售业务之日起,将同时参与上述销售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招商证券、平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新增代销路博迈中国精选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如有)、《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如有)等信息披露文件。
(2)路博迈中国精选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如有)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3)本优惠活动的折扣费率由上述销售机构决定和执行。上述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且其有权对上述优惠活动内容进行变更,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有关优惠活动具体事宜,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的客服热线或官方网站咨询。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者购买证券投资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如有)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特此公告。
路博迈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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