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9 证券简称:长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3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4年3月4日向各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夏岚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的总股本186,573,635股(扣除已回购股份6,534,0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46,643,408.75元人民币。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即: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上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恪尽职守,严格执行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结合公司融资情况,为进一步节约资金成本,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独立性,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
关联监事龙洋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公司层面2023年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相应权益递延到第二个解锁期或第三个解锁期,在后续解锁期公司业绩考核达标时一起行使相应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2票,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文件的议案》
关联监事龙洋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文件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2票,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文件的议案》
关联监事唐华利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文件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2票,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备查文件
1、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79 证券简称:长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03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俞涛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经非关联董事全体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湖南能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包括向关联人采购产品、销售产品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湖南能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湖南能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1698号麓谷科技创新创业园B1栋1213室
(4)法定代表人:汪晓兵
(5)注册资本:4,012万元
(6)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6日
(7)经营范围:储能系统的技术咨询;电源设备、储能系统的研发;智能电网技术开发;新能源的技术开发、咨询及转让;移动互联网研发和维护;物联网技术研发、技术服务;储能设备、高低压成套设备、电力设备销售;互联网信息技术咨询;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的开发建设;广告制作服务;广告设计;承办因公商务出国考察及相关交流服务和签证代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络业务;培训活动的组织;太阳能器具、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的制造;电力监控系统及设备的生产;储能系统设计;储能设备安装;锂离子电池组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P2P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5,398,529.73元、净资产20,871,573.75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442,686.79元、净利润- 2,501,651.43元。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俞涛先生担任湖南能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该关联法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公司信誉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经查询,湖南能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价格在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的前提下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签署具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客观需要。日常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明确、合理,交易双方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核查,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是基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而进行的,并经管理层充分论证和谨慎决策。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独立性,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原则,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1、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79 证券简称:长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759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02元,共计募集资金63,07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299.5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8,770.4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于2017年6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502.6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7,267.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2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于2017年7月6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中南大学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西京支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侯家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7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9,659,153.76元,已于2017年8月实施完毕。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延期的说明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500kV及以下交直流电缆附件扩产能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1年7月延期至2023年7月,延期原因系:500kV及以下交直流电缆附件扩产能项目建筑工程拟分两期建设,其中第一期在长沙市望城区新建厂房,第二期在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工业园桐梓坡西路223号新建9,000平米超净车间及4,000平米试验大厅。项目二期已完成建设,2022年正式投入使用;一期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公司统筹考虑未来战略布局和发展规划,对建设方案重新进行了论证、调整、优化,实施进度有所延缓,于2023年9月完成竣工验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系为提升研发中心新产品、新技术、新标准的研发能力,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因无法区分、量化研发能力提升对效益的影响,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 营销体系建设项目系为提升公司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水平,为公司改进产品及时提供可靠资料,为客户提供便利的营销服务,因无法区分、量化营销网络建设对公司效益的影响,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879 证券简称:长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九)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3、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的时机等;
4、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机构和政府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5、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6、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机构和政府部门的要求、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7、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应服务协议,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8、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新增股份的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2、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13、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的相关授权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发行方案及实施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授权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4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