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871 股票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15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春阳路789号伟隆股份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5)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范庆伟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41,398,7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45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41,388,4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452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4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4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累计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范庆伟
表决结果:同意141,398,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1.02 范玉隆
表决结果:同意141,398,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1.03 迟娜娜
表决结果:同意141,398,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周国庚
表决结果:同意141,398,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2.02 高科
表决结果:同意141,398,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张涛
表决结果:同意141,398,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3.02 郭峰
表决结果:同意141,398,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上述各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范庆伟先生、范玉隆先生、迟娜娜女士,独立董事候选人周国庚先生、高科先生,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张涛先生、郭峰女士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分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非累计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1,388,4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7%;反对1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1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9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会议于2024年3月15日下午4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公司过半数董事推举范庆伟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范庆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范庆伟先生简历见附件。
2、审议通过《关于由董事长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的议案》
鉴于公司总经理因退休离任,同意在公司总经理空缺期间,由董事长范庆伟先生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范庆伟先生简历见附件。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选任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范庆伟,成员:高科、范玉隆
(2)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高科,成员:周国庚、范庆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周国庚,成员:范庆伟、高科
(4)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周国庚,成员:范玉隆、高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提名,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聘任迟娜娜女士为财务总监;
2、聘任郭成尼先生为国际销售总监;
3、聘任张会亭先生为研发技术总监;
4、聘任渠汇成先生为生产总监;
5、聘任王兆健先生为质量总监;
6、聘任陈存明先生为营销中心总监;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李鹏飞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李鹏飞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32-87901466
联系传真:0532-87901466
电子邮箱:li.p.f@weflovalve.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春阳路789号董事会办公室。
李鹏飞先生简历见附件。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董事会同意聘任赵翔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赵翔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2-87901466
联系传真:0532-87901466
电子邮箱:zhao.xiang@weflovalve.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春阳路789号董事会办公室。
赵翔先生简历见附件。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续聘孙明明先生为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孙明明先生简历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6日
附件:
1、范庆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1年出生,本科学历。1983年至1988年在青岛电站阀门厂任助理工程师;1988年至1995年在中国机械进出口公司青岛分公司任分公司经理;1995年至2004年任青岛伟隆经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4年至2012年3月任青岛伟隆阀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2年3月至2014年11月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4年11月至今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兼任莱州伟隆阀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伟隆五金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青岛伟隆流体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海南伟隆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英国伟隆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美国伟隆有限公司董事、江西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伟隆(香港)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国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协会控制阀分会副理事长、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泵阀科技创新分会副会长、青岛市铸造协会副理事长。
范庆伟、范玉隆分别直接持有公司55.82%和3.72%的股份,同时,范庆伟还通过持有公司法人股东江西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72.73%的股权而间接持有公司3.56%股份,范庆伟与范玉隆为父子关系,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63.10%的股权。范庆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范庆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迟娜娜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03年9月至2012年3月历任青岛伟隆五金机械有限公司会计、财务部长、青岛伟隆阀门有限公司会计、财务部长;2012年3月至今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2022年1月至今兼任海南伟隆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兼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迟娜娜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0.06%的股份,同时,迟娜娜还通过持有公司法人股东江西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5.91%的股权而间接持有公司0.29%股份,其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0.35%的股权。迟娜娜女士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迟娜娜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迟娜娜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郭成尼先生,男,汉族,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9年至1992年任青岛市八大关宾馆职员;1993年至1994年任崂山工具厂销售经理;1995年至今历任伟隆经贸、伟隆有限、伟隆阀门部长、销售总监等职务。2015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国际销售总监。
郭成尼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0.07%的股份,同时,郭成尼还通过持有公司法人股东江西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92%的股权而间接持有公司0.09%股份,其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0.16%的股权。郭成尼先生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郭成尼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郭成尼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张会亭先生,男,汉族,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9年7月至1999年4月任青岛阀门厂工程师;1999年5月至2018年3月历任伟隆经贸、伟隆有限、伟隆阀门部长、研发总监等职务。2018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研发技术总监。
张会亭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0.07%的股份,同时,张会亭还通过持有公司法人股东江西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85%的股权而间接持有公司0.09%股份,其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0.16%的股权。张会亭先生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会亭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张会亭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渠汇成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2年9月至2004年3月任伟隆经贸生产部副部长;2004年4月至2016年9月历任伟隆阀门生产部副部长、部长;2012年3月至2018年3月任本公司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2016年9月至2018年7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8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生产总监。
渠汇成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0.09%的股份。渠汇成先生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渠汇成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渠汇成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王兆健先生,男,汉族,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2009年历任青岛天赢铸锻有限公司质量部班长、质量工程师,2009-2010年担任贝克曼沃玛(青岛)金属技术有限公司质量工程师、质量主管,2011年-2012年担任青岛天摩亚太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质量主管,2012年12月至2020年12月历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副部长、部长,2021年3月至今,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总监。
王兆健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0.05%的股份。王兆健先生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兆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王兆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陈存明先生,中国国籍,1980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3年至2007年,深圳市许继昌达电气有限公司任电气工程师;2008年至2012年,上海许继电气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任工程技术部经理;2013年至2015年,深圳市艾立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任市场部经理;2015年9月至2016年12月,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任青岛办事处业务经理;2017年1月至2023年3月,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任华南大区经理;2023年3月至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任营销中心总监。
陈存明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陈存明先生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存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陈存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李鹏飞先生,男,汉族,199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商学学士-金融学,商学硕士-会计学。2013年7月至2018年6月历任澳大利亚Comscentre Pty Ltd会计助理、总账会计。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任青岛乾元顺纳米科技包装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9年8月至2021年1月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涉外会计。2021年1月至2023年5月,任本公司投资融资部副部长,2023年5月至今,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李鹏飞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0.02%的股份。李鹏飞先生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鹏飞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李鹏飞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赵翔先生,男,汉族,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年9月至今,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赵翔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0.00017%的股份。赵翔先生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翔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赵翔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孙明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2022年毕业于山东大学。2016至2018年10月在青岛大宗商品行业协会任办公室副主任,2019年至今在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任法务专员。
孙明明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0.01167%的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孙明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9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监事。会议于2024年3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公司过半数监事推举的于春红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换届已完成,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公司监事会选举于春红女士(简历见附件)为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3月16日
附件: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于春红简历
于春红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2004年参加工作在青岛环海木制品有限公司任职行政助理;2010年在青岛三鼎橡塑有限公司任职人事专员;2012年9月至今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2019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监事。
于春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于春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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