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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 制定相关内控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5318         证券简称:法狮龙          公告编号: 2024-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制定。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修订、制定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章程》的修订

  

  二、相关制度的修订、制定

  结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对相关制度进行了系统性梳理,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及部分制度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予以披露。

  上述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月 16 日

  

  证券代码:605318    证券简称:法狮龙       公告编号:2024-002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3月15日(星期五)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武原大道5888号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沈正华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内控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同意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内控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及部分内控制度全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其中《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5318        证券简称:法狮龙        公告编号:2024-004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2日   13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武原大道 58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日

  至2024年4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见2024年3月1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以及即将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传真或者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4年4月1日(上午9时—下午15时)

  (三)登记地点

  本公司证券事务部(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武原大道5888号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六、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不发送礼品或纪念品。)

  电话:0573-89051928

  联系人:孙卫

  特此公告。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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