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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销售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4-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合同类型及金额:销售合同,合同金额合计约5.2亿元(含税)。

  2、合同标的物:全自动ALD钝化设备及PE-Poly设备。

  3、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加盖印章后生效。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后一年质保期满为止。

  5、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合同的履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产销规模,对于公司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6、合同履行中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因延迟供货、逾期调试等因素导致延长履约期限或合同解除的风险;合同履约期限较长,且合同货款分阶段结算,存在货款回收较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基本情况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光伏龙头企业签署了设备销售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公司拟向该企业销售全自动ALD钝化设备及PE-Poly设备,合同金额合计约5.2亿元(含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合同为日常经营性重大合同,公司履行了签署该合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因合同涉及商业机密,根据《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内部信息披露豁免程序,对客户具体信息、合同内容进行豁免披露。客户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履约风险可控。客户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合同的签订标志着公司设备产品进一步获得了光伏电池片生产领域头部厂商的认可,有效证明了公司设备产品的技术先进性和市场竞争力,对于提高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将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将根据合同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合同的履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产销规模,对于公司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因延迟供货、逾期调试等因素导致延长履约期限或合同解除的风险;合同履约期限较长,且合同货款分阶段结算,存在货款回收较慢的风险。

  四、其他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达到日常经营性重大合同标准的销售合同进行披露,并根据进展按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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