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027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2023年4月21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继续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天健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2023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梁志勇和金梅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3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天健内部人员工作调整,现委派金闻接替梁志勇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金闻和金梅。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金闻,于2008年3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08年3月开始在天健执业。金闻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三、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系审计机构内部工作调整,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2023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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