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樱光电”或者“控股子公司”)、风范绿色建筑(常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范绿建”或者“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范股份”或者“公司”)为晶樱光电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95亿元。本次公司为风范绿建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84亿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均为对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担保,均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关于向银行申请2024年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2023年12月29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2024年02月23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新增担保见下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苏州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晶樱”)
住所:张家港市凤凰镇双龙村
法定代表人:范立义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加工太阳能电池硅片、单晶硅棒、多晶硅锭,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从事光伏应用产品的研发、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从事自有生产设备的租赁业务;从事太阳能光伏产品和生产设备及零配件、太阳能发电设备及软件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从事太阳能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自有房屋出租;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投资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年(经审计)又一期(未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
单位:万元
晶樱光电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晶樱光电60%的股份。
2、风范绿色建筑(常熟)有限公司
住所:常熟市董浜镇华烨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赵建军
经营范围:新型建筑工程结构用冷弯型钢、方矩钢管(直接成方焊管)、钢结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幕墙围护复合材料的研发、销售;建筑安装与工程服务;塔桅结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金属制品的制造、加工与销售;钢材、纺针织品原料、水性防腐涂料、环保涂料、新能源材料和设备、光电材料和设备、输配电控制材料和设备的销售。
最近一年(经审计)又一期(未审计)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风范绿建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风范股份为晶樱光电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担保方式: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3500万元人民币
4、债权发生期间:自2023年11月10日起至2024年11月09日止
5、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所有债务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复利)、手续费及其它收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千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和其它应付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二)风范股份为风范绿建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4、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自2024年2月28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止
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栽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主要为对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且其现有经营状况良好,因此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且本次担保符合公司下属企业的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在2023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金额9.04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9.0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63%。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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