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4-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2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日
至2024年4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后续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
1.法人股东
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3.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的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二)会议登记时间
2024年3月27日—2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三)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路2508号安井食品证券法务部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 联系方式:
公司董事会秘书:梁晨先生0592-6884968
会务联系人:郑儒楠女士0592-6884968
公司邮箱:zhengquanbu@anjoyfood.com
公司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路2508号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4-011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鸣鸣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经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根据未来业务发展规划,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审慎考虑研究,决定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将原募投项目“山东安井年产20万吨速冻食品新建项目”部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建设“安井食品厦门三厂年产14万吨速冻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安井食品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3)。
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24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在不影响主营业务及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等收益稳定、流动性较高的产品,使用期限为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2024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4)。
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行为, 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下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安井食品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新柳伍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柳伍”)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贷款等综合授用信业务以保证周转资金需求。公司拟为该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5)。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安井食品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4-014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及投资标的产品名称: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4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拟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等收益稳定、流动性较高的产品,使用期限为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期限:短期(不超过一年)。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保荐人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求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额度及期限
1、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24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来源为: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19 号)核准后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74,555,941.7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39,981,864.5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34,574,077.18元。截至2022年2月22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2、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及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等收益稳定、流动性较高的产品。
上述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订以下内部控制措施:
1、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对现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经公司审慎评估,现金管理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现金管理对本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分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 风险提示
上述现金管理投资标的产品属于风险较低的产品类型,但不排除该类投资收益受到市场剧烈波动、产品不成立、通货膨胀等风险的影响。
四、履行审批的程序说明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保荐人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监事会和保荐人出具的意见
(一)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全体监事同意该议案。
(二)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认为:上述事项已经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及正常生产经营。
综上,中信建投证券对安井食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4-015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本次被担保人为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井食品”)之控股子公司湖北新柳伍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柳伍”)
● 担保人名称: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已经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新柳伍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江分行10,000万元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新柳伍的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互保的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止。前述额度不包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的担保。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根据其经营业务实际需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新柳伍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江分行10,000万元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期限为12个月。
截至目前,公司担保情况如下(含本次担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新柳伍成立于2019年7月23日,注册资本人民币26,000万元,公司持有其70%的股份。经营范围:水产养殖;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饲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蔬菜种植;水产品收购;初级农产品收购;饲料原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柳伍资产总额124,560.95万元,净资产45,841.65万元,2022年9-12月净利润3,003.37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新柳伍资产总额133,079.87万元,净资产38,284.14万元,2023年1-9月净利润5,294.07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担保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被担保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因收购小龙虾原料等业务需向银行申请贷款等综合授用信业务以保证周转资金需求。新柳伍当前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将有助于该公司经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能力,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重要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该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亦将继续做好对下属子公司在资金使用全过程中的有效监督和风险把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的实际余额7,200.00万元,均为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数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62%。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4-012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15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光玺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原募投项目“山东安井年产20万吨速冻食品新建项目”部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建设“安井食品厦门三厂年产14万吨速冻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安井食品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3)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全体监事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2024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4)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公司选聘、续聘及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监事会同意公司制定该制度。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安井食品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5)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4-013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变更涉及的原项目名称:山东安井年产20万吨速冻食品新建项目(以下简称“山东安井项目”)。
● 变更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和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单位:万元)
● 安井食品厦门三厂(以下简称“厦门安井”)年产14万吨速冻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厦门三厂”)总投资额为100,00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92,500.00万元。项目建设周期为五年,拟分为两期建设,计划于2027年逐步投产运行。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井食品”)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19号)核准,安井食品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8,884,872股新股,发行价格为116.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674,555,941.76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39,981,864.58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634,574,077.1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2月22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2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124号)。
因受2022年国内消费市场不振及外部因素的影响,“辽宁三期年产14万吨速冻食品扩建项目”(以下简称“辽宁三期项目”)工程进展晚于原定计划。“洪湖安井年产10万吨预制菜肴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洪湖安井项目”)是公司为顺应消费需求变化、积极响应政府号召,重点布局的首个专业化预制菜工厂,对资金投入体量及投入速度存在较大需求。2022年12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根据未来业务发展规划,结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研讨后作出审慎决定:将辽宁三期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减少60,378.55万元,后续辽宁三期项目所需资金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变更后相应新增洪湖安井项目,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60,378.55万元。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此次变更后,公司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的尾数不相等,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公司拟将山东安井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减少30,000.00万元。该项目后续所需资金将以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和/或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变更后相应新增厦门三厂项目,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30,000.00万元。变更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4年3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保荐人对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2024年3月15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山东安井年产20万吨速冻食品新建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山东安井食品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山东省乐陵市,已于2021年11月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总投资105,400.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不超过105,400.00万元),主要用于土建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土地购置等方面。山东安井实际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41,737.27万元。目前项目一期已建设完成并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同时已通过SC审核并取证,进入试产阶段。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原募投项目系公司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客户需求和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的,公司亦按照项目建设内容进行了部分投资,已使用金额主要用于土建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土地购置等。基于市场情况、产能储备情况的综合考量,结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和现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研讨后作出审慎决定:拟将山东安井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减少30,000.00万元。该项目后续所需资金将以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和/或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变更后相应新增厦门三厂项目,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30,000.00万元。
三、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具体内容
(一)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速冻食品已成为中国消费者日常饮食生活不可缺少的部分,并日益成为城市家庭的主流食品之一。速冻调制食品的销售具备季节性特点,同时需求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考虑到不同区域产品渗透率的差异,厦门生产基地现有产能已无法充分满足市场的消费需求,亦无法匹配市场和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为改善突出的产销矛盾,通过逐步扩建厂房和生产线,提升速冻调制食品的生产能力。
(三)项目变更后的投资构成
变更后的山东安井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减少30,000.00万元。该项目后续所需资金将以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和/或公司自有资金投入。本次新增后的“安井食品厦门三厂年产14万吨速冻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为100,00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拟投入30,000.00万元。项目建设周期为五年,拟分为两期建设,计划于2027年逐步投产运行,第五年达产。
四、变更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公司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和未来业务规划,结合现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研讨后作出审慎决定,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进行变更。本次调整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完善公司产品结构与市场布局,节约运输成本,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变更后的项目经营情况可能受行业周期波动、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而不及预期。
五、监事会、保荐人对募投项目变更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事项。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本次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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