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58版)
5、随着我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战略科技力量,科技创新已成为带动经济转型升级、增强经济活力的重要力量。医药制造行业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属性,同时科技创新也是推动医药制造行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之一。在政策引导下,行业将持续加大创新投入,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创新产品研发,推动创新药和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化与应用,进一步促进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7.4.2 2024年的发展战略与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本集团将紧紧围绕“数字经济年”的发展主题,积极推动数字经济与医药健康产业的融合发展,同时深耕市场、培育动能,推动各业务板块高质量发展。重点推进的工作包括:
(一)持续夯实大南药发展根基。继续积极参与国家集采或省际药品联盟带量采购,同时大力推动营销整合和模式创新,推进“1+4”营销整合,促进OTC市场、终端及电商等市场的增长;分类分策打造更多不同领域的“巨星品种”,同时加快推进睡眠品种盘活、潜力品种培育等工作;围绕中医药治疗优势明显的常见病,针对性推进中成药二次开发,不断强化“时尚中药”建设,延伸中药产业链;大力推进产品包装时尚化工程,推动老字号振兴发展,持续激发老字号发展新活力,打造更时尚化、更具竞争力的品牌形象和文化内涵,增强产品力和品牌力;做优特色原料药,尤其推动高毛利品种的发展,同时做强原料药的国际市场,提升国际业务竞争力。
(二)进一步培育大健康板块发展新动能。夯实渠道建设,全面拓展市场份额,持续巩固凉茶主业和品类领先地位;坚持多元化发展,提升凉茶细分新品、刺柠吉、荔小吉等板块新品的市场认知,强化润喉糖、龟苓膏、椰汁等潜力产品的市场拓展;厚植吉祥文化,推动品牌升级,进一步优化品牌感知和视觉形象,推动市场铺货率及渗透率提升;加速海外市场布局,丰富海外产品矩阵,提升品牌国际知名度。
(三)激活大商业板块创新发展动力。坚持网络终端化,促进医药分销业务市场占比、市场地位和综合竞争力的提升;把握处方外流政策节奏,借助医药公司S2B2C平台,加强零售业务布局,积极提升零售业务的盈利水平和能力;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及海南自贸岛的政策机遇,拓展跨境电商及进出口业务;推动全国整体业务物流整合,完善物流服务体系;加快采芝林中药智能代煎中心二期工程建设,强化智慧药房供应服务能力。
(四)争创大医疗板块发展优势。推动白云山医院对标建设,加强运营管理能力建设,搭建专业化运营管理团队,全面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加快白云山中医院优势学科建立,与白云山医院形成更为互补的协同发展关系;持续提升润康月子公司的品牌影响力;推进医疗检测和急救等医疗器械业务布局,加快促进与衣食住行高度融合、科技含量高的特色产品发展,加快转型升级。
(五)推动科研自立自强工作建设。坚持完善各级科研平台建设,提高科研平台整体水平,建设一流科研平台体系;加大力度拓宽创新药研发管线布局,通过自主研发、联合开发、购买引进等方式开展新药研发,继续大力开展大品种二次开发、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及睡眠品种的盘活、名家名药培育研发等工作;增强对外产学研用合作交流,加强与医院、科研院所及国际国内企业的对接、合作,推动更多成果落地。
(六)持续强化资本运作。大力推进医药公司新三板挂牌并择机到北交所上市工作,提升融资能力;推动广药基金和其他基金共同投资创新项目,加快设立广药创投基金,发挥沃博联广药基金优势等,进一步推进本公司生物医药产业布局。加快推进资本运营步伐,分类推动各业务板块和各类型的投资并购工作,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和业务板块。
(七)大力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推进药品生产智能化改造,开展精益生产管理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化工厂建设;建立统一数据平台,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工程项目,强化现代化与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
(八)坚持人才强企,提升人才质量及人才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优化风控监督平台,加强风险管控,不断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持续推动本集团高质量发展。
7.4.3 可能面对的挑战与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医药行业是受国家政策影响最深刻的行业之一,面临着行业政策风险。随着一致性评价、带量采购、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系列医改措施的深入推进,医药市场格局持续变化,行业竞争加剧,创新转型、产业整合、商业模式转型等不可避免,倒逼本集团进一步强化创新研发能力,推出差异化优势的新产品,本集团面临转型升级的压力。
此外,本集团还面临着产品质量控制风险、研发风险、市场风险等诸多风险。本集团将以政策为导向,密切关注国家及行业政策发布,关注市场变化,并立足自身品牌及资源优势,制定相应发展规划,不断提高竞争力,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八、本集团员工情况
8.1 员工情况
注:公司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数量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内新增子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医药公司2022年的统计口径为其本部人数,不含其子公司。
8.2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员工的薪酬包括工资、奖金、补贴、五险一金及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等其他福利计划。本集团在遵循有关法律及法规的情况下,视乎员工的业绩、能力、岗位等因素,对不同的员工执行不同的薪酬标准。同时,本集团为员工职业发展提供管理通道和专业通道两条路径,突破因管理岗位有限而形成的人才发展瓶颈,使得优秀的专业人才能够在专业通道内获得足够的认可与激励。此外,本集团还为员工提供职工班车、人才公寓、各类兴趣活动小组等员工关爱。本集团坚持平等雇佣,重视多元文化的融合,尊重各个企业多元化的背景,公平对待不同国籍、种族、宗教信仰、性别、年龄的员工,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歧视。
8.3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重视员工对职业发展的成长诉求,成立了企业大学和企业党校,制定了完善的培训管理制度。根据各类人才的特点,采用内外部培训相结合的形式,搭建全面人才培养体系。人员覆盖从生产一线工人到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做到全体员工全覆盖,促进各级员工和企业共同成长。
九、其他事项
9.1 企业管治守则及标准守则
于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已全面遵守港交所上市规则附录C1之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
本公司已以港交所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以及本公司制订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份的管理办法》作为董事及监事证券交易的守则和规范;在向所有董事及监事作出特定查询后,本公司确定本公司董事及监事于本报告期内均遵守上述守则和规范所规定有关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本公司并无获悉董事及监事不遵守标准守则之事件。
9.2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于1999年8月成立审核委员会,其主要职责包括:检讨及监察本集团的财务汇报质量和程序;检讨及审查本公司财务监控、内部监控、内部审计及风险管理系统及实施;本公司内部监控制度的健全性与有效性;审议独立审计师的聘任及协调相关事宜并检讨其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等。
第八届董事会辖下的审核委员会成员包括黄显荣先生(委员会主任)、王卫红女士、陈亚进先生与黄民先生。上述四位人士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其任期自2020年6月29日获委任之日起算,并已于2023年5月30日届满。
第九届董事会辖下的审核委员会于2023年5月30日成立,其成员包括黄龙德先生(委员会主任)、陈亚进先生、黄民先生与孙宝清女士。上述四位人士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其任期自2023年5月30日获委任之日起至新一届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之日止。
本报告期内,审核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企业管治守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23年度,审核委员会共召开11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了本集团2022年度和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审计师发出的管理层建议和本公司管理层的回应;检讨本集团关联/连交易的有关事项;审阅本公司2022年内部审计风控报告及2023年审计风控工作计划;审阅本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和2023年三季度报告;审阅本公司2022年度和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报告;审阅关于广州广药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广州广药产投生物医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阅关于广州广药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沃博联广药(广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数等关联交易事项;就本公司的重大事项提供意见或提醒管理层关注相关的风险、检讨风险管理及内部审核功能的有效性;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审核委员会在2023年度完成的主要工作包括: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核委员会经核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和2023年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
2、审阅本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核,审核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和标准等予以了重点关注和充分了解,并发表了相关审核意见。均认为本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披露内容和程序合规合法。
3、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核委员会委员与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范围、计划等事项进行了沟通,认真督促审计师尽职尽责地进行审计。审核委员会认为审计师在本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工作中严谨求实、独立客观,能恪守职业道德,遵循审计准则,履行审计职责,按时提交审计报告。
4、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本报告期内,审核委员会认真审阅了本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本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5、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内部控制手册》及相关配套指引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本报告期内,本公司能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核委员会认真审阅本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检讨及审查本公司的财务监控、内部监控、内部审计及风险管理系统及实施和有效性。
6、重大事项监督
(1)督导审计部门组织对本公司有关事项进行检查,检查内容覆盖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提供财务资助、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本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2)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本公司2023年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开展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工作,不存在违规情形。
(3)对本公司关联/连交易事项的审核:报告期内,审核委员会对本公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进行了审查,持续关注关联交易的定价模式、审议、披露等环节的合规情况,对本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逐一进行了审核,确认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关联/连交易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4)对本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本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事项。在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累计担保事宜。
2023年年度审计与年报编制相关工作情况如下:
审核委员会委员根据《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以及审核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规程的要求,积极配合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与年报编制相关工作的开展,包括:
(1)2024年1月3日,审核委员会成员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本公司审计师、财务部、审计部进行了审前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核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审计师汇报的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2)于2024年3月1日对本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初稿)进行了审阅,并发表了书面审阅意见。
(3)在本公司审计师初步完成审计工作后,再一次审阅了财务报告,并发表了书面审阅意见。审核委员会认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核。
(4)2024年3月15日,公司审核委员会召开了2024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本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对审计师的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评价,认为审计师在本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中本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能恪守职业道德,遵循审计准则,履行审计职责,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向本公司管理层提出了较为中肯的管理建议,较好地完成了本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9.3 管理合约
本年度内,本公司并无就整体业务或任何重要业务之管理或行政工作签定或存在任何合约。
9.4 与雇员、客户和供应商及其他人士的重要关系
本集团根据员工的业绩、能力、岗位等因素提供不同的薪酬待遇及符合行业惯例的福利,重视员工职业发展诉求,搭建专业晋升通道及全面的人才培养体系。同时,本集团严格挑选供应商,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保证公司产品质量,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保障客户权益。本报告期内,本集团与供应商、客户拥有良好、稳定的业务关系。同时关注环境保护、公益事业等问题,在经济交往中,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
十、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0.1 执行新修订的重要会计政策
(1)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规范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①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解释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 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企业进行上述调整的,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执行解释第16号对本集团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10.2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10.3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10.4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0.4.1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与上年相比本年因其他原因新增合并单位10家,减少2家。具体为:
1、2023年1月,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医药公司注销其控股子公司广州采芝林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2、2023年2月,本公司设立广州白云山何济公药业有限公司,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000千元,其中本公司认缴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00%。
3、2023年2月,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医药公司设立广药(韶关)医药有限公司,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千元,其中医药公司认缴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00%。
4、2023年2月,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医药公司注销其控股子公司湖北广药安康医药有限公司。
5、2023年4月,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医药公司设立广州医药物流有限公司,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千元,其中医药公司认缴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00%
6、2023年6月,本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医药公司设立广药(汕头)医药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千元,其中医药公司认缴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00%
7、2023年6月,本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医药公司设立广药(惠州)医药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千元,其中医药公司认缴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00%。
8、2023年7月,本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广药黑龙江医药有限公司设立广药牡丹江医药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千元,其中广药黑龙江医药有限公司认缴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00%。
9、2023年7月,本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医药公司设立广药(湛江)医药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千元,其中医药公司认缴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00%。
10、2023年7月,本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医药公司设立东莞广药宝康医药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千元,其中医药公司认缴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00%。
11、2023年10月,本公司与美晨集团合资成立广药白云牙膏公司,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千元,其中本公司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75%。
12、2023年12月,本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广药四川医药有限公司设立广药(凉山)医药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00千元,其中广药四川医药有限公司认缴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00%。
10.5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332 证券简称:白云山 公告编号:2024-017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本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菲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财务总监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合法,同意推荐刘菲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并将议案提交公司审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财务总监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聘任的刘菲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工作,有利于公司发展,同意聘任刘菲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
附:刘菲女士简历
刘菲女士,47岁,本科学历,会计硕士,高级会计师职称。刘女士于1997年11月参加工作,曾先后担任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广州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和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白云山拜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广州创赢广药白云山知识产权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百特侨光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和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刘女士在财务管理与预算管理等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截至目前,刘菲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600332 证券简称:白云山 公告编号:2024-012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大南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之明兴药业易地改造项目、“广药白云山化学制药(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甘肃广药白云山中药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和“王老吉大健康南沙基地(一期)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安排:截至2024年1月31日,“大南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之明兴药业易地改造项目已达至预定可使用状态,节余募集资金4,520.21万元(人民币,下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药白云山化学制药(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甘肃广药白云山中药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王老吉大健康南沙基地(一期)项目均已达至预定可使用状态,节余募集资金分别为19,063.14万元、401.27万元、18,400.00万元。上述四个项目合计节余募集资金42,384.62万元(含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为有效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白云山”)拟对上述四个募投项目实施结项并将项目节余资金(具体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本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26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334,711,69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885,807,628.4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2,361,100.1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863,446,528.33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605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已签署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目前,本公司募投项目“大南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之明兴药业易地改造项目、广药白云山化学制药(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甘肃广药白云山中药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和王老吉大健康南沙基地(一期)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4年3月15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拟对上述四个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结项的四个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注: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中,明兴药业易地改造项目的时间截至2024年1月31日止,其他三个项目的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均按照项目投资概算进行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未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均已基本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各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原因具体如下:
1、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合理、有效、节俭地使用募集资金,较好地控制了采购成本,部分募投项目节约了一些建设费用。此外,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产生了利息收益。
2、募投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获得了各类政府专项扶持资金约1.57亿元,在资金使用中优先使用政府专项资金,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节余了募集资金。
3、部分节余款项为支付周期较长、尚未达到结算条件的质保金、工程进度款、设备结算款等,各实施主体将根据相关合同约定及实际履约情况进行结算。
4、部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部分款项由实施主体自有资金支付,亦相应减少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和支出。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有效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本公司对上述四个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前述节余资金(具体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照募集资金规范管理的要求及时办理资金划转和其他相关手续。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本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本公司与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大南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之明兴药业易地改造项目、广药白云山化学制药(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甘肃广药白云山中药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和王老吉大健康南沙基地(一期)项目四个募投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项目的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同意将本次事项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大南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之明兴药业易地改造项目、广药白云山化学制药(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甘肃广药白云山中药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和王老吉大健康南沙基地(一期)项目四个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四个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本次事项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白云山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白云山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白云山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白云山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332 证券简称:白云山 公告编号:2024-010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3月4日以书面及电邮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3月15日在本公司所在地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45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蔡锐育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本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派息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五、关于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一)关于监事会主席蔡锐育先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因监事会主席蔡锐育先生同时兼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其在本公司领取的2024年度监事薪酬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66万元,包括但不限于自本公司所领取的薪酬、福利及往年年薪清算额等,具体薪酬核定还须按照《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调整。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代扣代缴。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监事会主席蔡锐育先生就该项子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于监事程金元先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因监事程金元先生同时兼任本公司审计部部长和风险控制办公室主任,其在本公司领取的2024年度监事薪酬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16万元,包括但不限于自本公司所领取的薪酬、福利及往年年薪清算额等,具体薪酬核定还须按照《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调整。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代扣代缴。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监事程金元先生就该项子议案回避表决。
(三)关于简惠东先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因监事简惠东先生同时兼任本公司工会副主席,其在本公司领取的2024年度监事薪酬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15万元,包括但不限于自本公司所领取的薪酬、福利及往年年薪清算额等,具体薪酬核定还须按照《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调整。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代扣代缴。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监事简惠东先生就该项子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修订《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的议案(全文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公司日期为 2024 年3月15日、编号为 2024-012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332 证券简称:白云山 公告编号:2024-013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白云山”)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26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4,711,699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下同),增加股本334,711,699.00元,变更后的股本为1,625,790,949.00元。截至2016年8月11日止,本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4,711,699股,每股发行价格23.56元,募集资金总额7,885,807,628.4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2,361,100.1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863,446,528.33元。其中新增股本334,711,699元,增加资本公积7,528,734,829.33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60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2023年度(以下简称“本报告期”),本公司及下属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企业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为64,879.14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企业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753,524.10万元(含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投入),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制定了《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监管机构的规定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锦城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沙面支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沙面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杨箕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杨箕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广州分行”)设立了6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16年8月29日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范,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下属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兴药业”)、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以下简称“何济公药厂”)分别在光大银行杨箕支行、广发银行沙面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17年1月24日和华泰联合证券、公司、上述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以下简称“白云山制药总厂”)、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化学制药厂(以下简称“化学制药厂”)和广州白云山汉方现代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山汉方”)分别于2018年7月12日、2018年9月25和2019年8月20日与华泰联合证券、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芝林药业”)于2019年9月11日与华泰联合证券、公司、中信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王老吉大健康公司于2020年1月将“渠道建设与品牌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由原光大银行杨箕支行变更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广州银行开发区支行”),并于2020年2月25日与华泰联合证券、公司、广州银行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广州白云山拜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拜迪”)、明兴药业和采芝林药业于2020年5月7日与华泰联合证券、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广药白云山化学制药(珠海)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8日与华泰联合证券、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广州医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药总院”)于2021年8月9日与华泰联合证券、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甘肃广药白云山中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与华泰联合证券、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王老吉大健康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与华泰联合证券、公司、广州银行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注:表中“大南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中本公司和明兴药业之募集资金专户因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沙面支行搬迁,开户行已分别变更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潭村支行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前进支行。除此之外,上述两个专户涉及的户名和银行账号等其他信息均不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3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4,879.14万元,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53,524.10万元(含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投入),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大南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正在投入建设、广药白云山化学制药(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甘肃广药白云山中药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和王老吉大健康南沙基地(一期)项目基本完成项目建设,上述项目暂未产生效益;而“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产生的效益均体现在本公司的整体效益中,该项目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无法单独计算。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自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至2016年12月19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91,238.28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已于2017年1月3日出具信会师报【2017】第ZC10002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本公司于2017年1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1,238.2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置换工作已于2017年2月9日完成。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渠道建设与品牌建设项目于2022年11月结项,节余募集资金为项目在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12,413.28万元,已于2023年1月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截至2024年1月31日,“大南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之明兴药业易地改造项目已达至预定可使用状态,节余募集资金4,520.2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药白云山化学制药(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甘肃广药白云山中药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王老吉大健康南沙基地(一期)项目均已达至预定可使用状态,节余募集资金分别为19,063.14万元、401.27万元、18,400.00万元。上述四个项目合计节余募集资金42,384.62万元(含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为有效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本公司拟对上述四个募投项目实施结项并将项目节余资金(具体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本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实施。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0.8亿元、现代医药物流服务延伸项目的募集资金10亿元的用途变更为收购控股股东广药集团“王老吉”系列商标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变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用途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日期为2018年12月27日、公告编号为2018-095和2018-098的公告,日期为2019年3月28日、公告编号为2019-024的公告)。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大南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之何济公易地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38,428.87万元、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本公司部分)的募集资金10,472.50万元(上述两个项目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的金额为准)的用途变更为广药白云山化学制药(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变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用途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日期为2020年8月25日、公告编号为 2020-075和2020-076的公告,日期为2020年11月23日、公告编号为 2020-088的公告)(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公司已将原何济公易地改造项目、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本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并按项目建设进度逐步将变更资金划转至广药白云山化学制药(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之研发投入中的11,842.90万元变更至甘肃广药白云山中药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38,400.00万元变更至王老吉大健康南沙基地(一期)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变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用途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日期为2021年8月2日、公告编号为2021-046和2021-048的公告,日期为2021年9月30日、公告编号为2021-063的公告)。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除上述以外,本公司未有其他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五、延期的募投项目情况
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大南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时间分别延期至2021年1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18-095和2018-096的公告)。
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时间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19-099和2019-101的公告)。
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大南药”生产基地一期之明兴公司易地改造项目实施时间延期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20-075和2020-076的公告)。
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时间自2022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22-051和2022-053的公告)。
除上述以外,本公司未有其他延期的募投项目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白云山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白云山在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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