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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4-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3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1日以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俊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西藏海思康睿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思康睿”)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壹亿元整,借款期限为1年的借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南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贰亿元整,借款期限为1年的借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及财务状况具备较强的监控和管理能力,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海思康睿不提供反担保。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4-026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西藏海思康睿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思康睿”)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以下简称“中信拉萨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壹亿元整,借款期限为1年的借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南分行(以下简称“山南中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贰亿元整,借款期限为1年的借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保证合同》签署日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个月内,签署地点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四川省成都市。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藏海思康睿医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3年05月17日;

  2、注册地点: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乃东区产城一体示范园区A-04-04;

  3、法定代表人:王俊民;

  4、注册资本:伍仟万圆整;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涉及服务;销售代理;品牌管理;企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零售;药品批发;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许可证为准)

  6、股权结构:公司子公司西藏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持有海思康睿100%的股权;

  7、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8、经核查,海思康睿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子公司海思康睿拟与中信拉萨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本金人民币壹亿元整;拟与山南中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本金人民币贰亿元整,公司为该两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的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具体担保条款以公司与中信拉萨分行、山南中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海思康睿在中信拉萨分行、山南中行申请借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及财务状况具备较强的监控和管理能力,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海思康睿不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抵押/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抵押及担保总额为60,278万元(含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公司所有担保事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事项,详见下表:

  

  六、其他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金额范围内代表本公司办理相关事宜,签署有关合同、文件并及时向董事会汇报。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拟与中信拉萨分行、山南中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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