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79 证券简称:宝光股份 编号:2024-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独立董事郭建军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并生效。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锋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西藏锋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名的原瑞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原瑞涛先生简历见附件),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西藏锋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提案及被提名人原瑞涛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意见如下:
1.经审核,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锋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审核,被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原瑞涛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未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情形;不存在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原瑞涛先生为公司现任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原瑞涛先生持有公司19,400股股票。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将西藏锋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原瑞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6日
附件:原瑞涛先生简历
原瑞涛:男,汉族,1988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券基金从业资格。曾在太平洋人寿天津分公司核赔部工作,曾任中际钰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风控法务经理,北京澳达天翼投资有限公司法务部副总经理。2017年5月19日起担任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12月13日起兼任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持有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9,400股股票。
与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情形。
证券代码:600379 证券简称:宝光股份 编号:2024-003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3月12日以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谢洪涛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锋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名的原瑞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西藏锋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提案及被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原瑞涛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认为原瑞涛先生符合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同意将提名原瑞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2024-004号)。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下午14:00在宝鸡市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列入会议议案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06号)。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79 证券简称:宝光股份 编号: 2024-005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收到了公司监事会主席徐德斌先生提交的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股东代表监事)的书面辞职报告。徐德斌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待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2024年3月15日,公司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徐德斌先生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锋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名的安偲偲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安偲偲女士简历见附件);并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安偲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且期限未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情形;不存在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锋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提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被提名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安偲偲女士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16日
附件:安偲偲女士简历
安偲偲:女,汉族,1983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北京天时汇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法务部经理,北京澳达永铭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哈尔滨泰沣隆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北京睿智鑫桥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监事,北京铭润联商贸有限公司监事。曾任山东海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未持有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与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任职的北京铭润联商贸有限公司为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锋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情形。
证券代码:600379 证券简称:宝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1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宝鸡市宝光路53号公司科技大楼4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0日
至2024年4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邮件方式登记,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传真、邮件请注明“宝光股份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登记时间:2024年4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 联系电话:0917-3561512
4. 邮箱:bgdb@baoguang.com.cn
5. 邮编:721006
6.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宝光路53号
7.联系人:李国强
特此公告。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