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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4-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后续仍需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于近日收到东海证券出具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之保荐代表人的函》,因原保荐代表人孙登成先生工作变动,无法继续从事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东海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江成祺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孙登成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李永涛先生、江成祺先生。

  公司董事会对孙登成先生在持续督导期间内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6日

  附件:江成祺简历

  江成祺先生,律师,首批保荐代表人,现任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内核委员。1997年7月-2006年7月,任职于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8月-2013年10月,任职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1月至今任职于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业期间先后负责或参与了合肥城建(002208)、安利股份(300218)、贵州燃气(600903)、芯瑞达(002983)、万润新能(688275)等IPO及再融资项目的承销或保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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