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2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3月15日在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产业基地红枫路1号湖南赛隆药业(长沙)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4年3月11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1人,为监事黄海波先生)。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拥军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会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监事会审查,同意提名龙治湘先生、周蓓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拟新聘任的监事,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需采取累积投票制对监事候选人进行分别、逐项表决。当选的2名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5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4年4月3日在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产业基地红枫路1号湖南赛隆药业(长沙)有限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4月3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3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27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3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产业基地红枫路1号湖南赛隆药业(长沙)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文件。
议案1、议案2、议案3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议案4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会议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日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登记时间、地点:2024年3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手续。
3.会议联系方式
(1) 会议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2)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南路47号光大国际贸易中心二层西侧
(3) 邮政编码:519015
(4) 电话:0756-3882955
(5) 传真:0756-3352738
(6) 电子邮箱:ir@sl-pharm.com
4.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本次股东大会期间,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8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98
2.投票简称:赛隆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特别提示如下:
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3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4年4月3日召开的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是否可以按个人意愿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注:对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相应票数;对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1、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受托人是否可以按个人意愿表决。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4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的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过资格审查,同意提名龙治湘先生、周蓓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在最近二年内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公司对第三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3月18日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简历
1.龙治湘先生:1962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以来历任常德中药厂技术员、科长、总工程师,广东恒康医药进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以来任湖南赛隆药业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湖南赛隆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赛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经理。
龙治湘先生持有公司股东珠海横琴新区赛普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916,894元出资额。龙治湘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龙治湘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周蓓女士: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车间班长、质监员、生产技术经理、制造部经理、生产总监、工作方式总监,湖南赛隆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湖南赛隆药业(长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珠海横琴新区赛隆悦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周蓓女士持有公司股东珠海横琴新区赛博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757,763元出资额。周蓓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周蓓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3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蔡南桂先生、唐霖女士、李剑峰先生、张旭女士、刘达文先生、邓拥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潘传云先生、陈小辛先生、李公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其中潘传云先生、陈小辛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李公奋先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董事会的现有成员继续履行其相应的职责。
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8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蔡南桂先生:1962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有香港居民身份证和冈比亚永久居留权。曾任岳阳市制药二厂技术科长,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量部长。于2002年创办珠海赛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自公司成立以来,历任珠海赛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珠海赛隆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湖南赛隆药业(长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华睿国际(香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蔡南桂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90,016,93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15%,持有公司股东珠海横琴新区赛隆聚智投资有限公司47.23%股权,持有公司股东珠海横琴新区赛捷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098,264元出资额。蔡南桂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霖女士为夫妻关系,与公司副总经理刘达文先生为舅甥关系。除以上关联方之外,蔡南桂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蔡南桂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唐霖女士: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执业药师、制药工程师。中国国籍,有香港居民身份证和冈比亚永久居留权。曾任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量部经理、抗生素制造总监、珠海赛隆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珠海横琴新区赛隆悦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珠海赛隆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唐霖女士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9,631,88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47%。唐霖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南桂先生为夫妻关系。除此之外,唐霖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唐霖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李剑峰先生: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北京红惠制药公司研发员、河南羚锐制药北京药物研究院研发项目负责人,2008年以来历任公司研发部经理、研究所所长,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研发中心主任,华容湘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理。
李剑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东珠海横琴新区赛普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688,875元出资额且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股。李剑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剑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张旭女士: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以来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计划调度中心主任、监事、证券事务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珠海横琴新区赛隆聚智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张旭女士持有公司股东珠海横琴新区赛普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30,660元出资额。张旭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旭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刘达文先生:1989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公司合成室主任、计划物料部经理、监事、监事会主席,现任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原料药事业部总经理;湖南赛隆药业有限公司、长沙赛隆神经节苷脂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湖南赛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华容湘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南赛隆基础药物营销公司执行董事;珠海横琴新区众芳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刘达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东珠海横琴新区赛普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656,561元出资额。刘达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南桂先生为甥舅关系。除此之外,刘达文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刘达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邓拥军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经理,现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湖南赛隆药业(长沙)有限公司总经理。
邓拥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东珠海横琴新区赛普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67,000元出资额。邓拥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邓拥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潘传云先生: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深圳友信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潘传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潘传云先生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潘传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陈小辛先生:197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珠海德鸿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兼职教师、珠海华正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现任珠海华天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部门经理、珠海华正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监事、珠海横琴新区华商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珠海市路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极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大雅智能厨电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小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陈小辛先生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陈小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李公奋先生:1955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李公奋先生曾任珠海丽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丽珠集团市场部副总监、武汉华龙生物制药副总经理、国药天津渤海医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胜昱医疗器械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公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李公奋先生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公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1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1日以书面方式通过专人送出、传真、电子邮件等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3月15日在珠海市吉大海滨南路47号光大国际贸易中心二楼西侧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1人,董事蔡赤农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李公奋先生出席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4人,分别为董事龙治湘先生、李剑峰先生,独立董事潘传云先生、李公奋先生),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南桂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决定提名蔡南桂先生、唐霖女士、李剑峰先生、张旭女士、刘达文先生、邓拥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以上董事候选人中没有职工代表,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及《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分别、逐项表决。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决定提名潘传云先生、陈小辛先生、李公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潘传云先生、陈小辛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李公奋先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及《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分别、逐项表决。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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