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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4-030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3月18日,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和要求与中汇协商确定审计业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3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87人

  最近一年(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2,896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94,453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52,115万元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7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3,684万元

  2022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行政处罚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除上述情况外,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审计费用金额为167.5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行情以及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数量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实际情况与会计师确定2024年最终的审计收费,预计审计费用增加额度不超过上年报酬金额的20%。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诚信状况良好,且202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可以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4-031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发放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

  (1)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2024年度津贴标准为12万元(含税)/年,按月平均发放。

  (2)非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及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监事薪酬: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根据其所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不在公司领取相应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退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4-032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

  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319,685万元(包含本次合计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19%。

  2、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3、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2024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305,000万元。该预计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担保的额度之间进行调剂。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和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一般担保、连带责任担保、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具体安排如下: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日晟矿业”)、全资子公司大中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中贸易”)2024年度的银行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和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共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75,000万元;全部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2、全资子公司金日晟矿业为公司2024年度的银行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和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230,000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于70%。

  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与融资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超过本次预计额度的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后实施。

  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预计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05,000万元,被担保方均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具体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三、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信用代码:91150800701444800H

  3、注册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小佘太书记沟

  4、注册资本:1,508,021,588元

  5、法定代表人:林圃生

  6、成立日期:1999年10月29日

  7、经营范围: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选矿;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游览景区管理;货物进出口;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石加工;金属制品销售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金额为20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抵押贷款金额为250,345万元;无大额诉讼和仲裁。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对公司进行了信用评级,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

  9、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二)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信用代码:91341522675877011D

  3、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冯井镇周油坊村

  4、注册资本:21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张杰

  6、成立日期:2008年06月09日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选矿;金属矿石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轮胎销售;轴承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防腐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矿山机械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农业机械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润滑油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云母制品制造;云母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金日晟矿业100%的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金日晟矿业对公司担保金额为114,685万元,除此项外,无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抵押贷款金额为95,000万元;无大额诉讼和仲裁。截至目前,金日晟矿业未进行过信用评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大中贸易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大中贸易有限公司

  2、统一信用代码:91460100MA5U2RBE2B

  3、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岛1号楼A座234号

  4、注册资本:8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高文瑞

  6、成立日期:2021年07月06日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大中贸易100%的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大中贸易实际发生对外担保金额为0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抵押贷款金额为10,000万元;无大额诉讼和仲裁。截至目前,大中贸易未进行过信用评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四、担保方式和类型

  1、担保方式:一般担保、连带责任担保、抵押、质押等;

  2、担保类型:银行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和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

  3、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目前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方式、期限等有关条款,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签署的相关担保协议等文件为准。

  五、授权事项和期限

  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本次预计担保额度305,000万元在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担保的额度之间进行调剂。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被担保方所享有的预计担保额度不可调剂至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上的被担保方。

  2、在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对本次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

  3、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有效。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筹集,保证其正常生产及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中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况。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本担保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319,6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19%。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共计30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70%。不存在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八、备查文件

  1、《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4-034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说明

  公司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健全公司ESG管理体系,公司拟将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调整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由此,公司拟对《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涉及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仅调整“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的名称,其他条款不作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章程》修订前后的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备查文件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4-029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所在行业为固体矿产资源采选行业,主营业务为铁矿石采选、铁精粉和球团生产销售、副产品机制砂石的加工销售。

  (一)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铁精粉和球团,主要作为钢铁生产企业冶炼钢铁的原料。报告期内,公司铁精粉和球团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93.77%

  1、铁精粉

  铁精粉主要作为钢铁生产企业冶炼钢铁的原料。公司铁精粉品位通常为65%左右,硫、铅、锌等杂质含量极低,属于优质品,是生产优质钢的理想原料。

  2、球团

  球团是铁精粉的下游产品,提高高炉炼铁的球团原料用比是钢铁生产企业增产节焦、提高效益、改善排放的有效措施。公司生产球团的主要原材料为铁精粉,部分由公司自有矿山供应,其余从外部采购。生产球团是公司铁精粉产业链的进一步延伸。

  3、副产品机制砂石

  机制砂石主要是建筑用砂。机制砂石是公司主要产品铁精粉生产线上产生的副产品,加大机制砂石的产出,实现废石的综合利用,可以降低铁精粉的生产成本同时为公司创造额外的效益。

  (二)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根据采购物资项目的不同,公司修定了相对应采购办法。水泥、沙石等随需随用工程材料类物资由分子公司按需自采管理;除工程材料类物资外,其余采购需求全部由公司统一采购;临时需求和紧急物资采购,根据具体金额由公司按照分子公司的需求统一采购或授权分子公司自采管理。

  2、生产模式

  公司矿山开采采取自采和外包采矿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外包采矿占总体采矿规模的比例较低。公司各矿山建有对应产能规模的选矿厂,选矿均由自有选厂进行,球团的生产采取自营方式。

  3、销售模式

  公司设有销售中心统筹指挥、协调内蒙和安徽区域产品的销售工作。产品销售方案采用以产定销结合市场需求的方式确定;产品定价主要是依据普氏指数、期货价格结合销售区域均价确定,同时通过签订年度长协的方式,建立稳定的销售渠道;货款回收主要是采用款到发货和货到付款的销售策略,避免了坏账风险,确保稳定的现金流入。多年来公司凭借优质的产品及良好的信誉,拥有了稳定的客户群体;凭借自身产品的质量优势和区位优势,铁精粉和球团均主要采取客户直销的销售模式。

  (三)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

  1、铁精粉

  公司铁矿的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开采的原矿运输至选矿车间,通过破碎筛分、磨矿、选矿后最终得到铁精粉产品,然后对外销售。

  2、球团

  球团生产主要以铁精粉、膨润土为原料,先后经干燥、碾磨、配料、混合、造球、筛分、干燥、预热、焙烧、冷却等工序制作而成。

  3、副产品机制砂石

  副产品机制砂石生产主要以选铁干抛的废石为原料,通过破碎、筛分、水洗等工序生产出合格的建筑用砂子。

  (四)报告期内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所属行业为固体矿产资源采选行业,主营业务为铁矿石采选、铁精粉和球团生产销售、副产品机制砂石的加工销售,主要产品为铁精粉和球团。

  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家战略背景下,公司在坚定铁矿主业发展的基础上,响应国家战略号召,于2022年开始进军具有“白色石油”称号的锂矿行业作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目前,公司已获得湖南鸡脚山锂矿(控制权)和四川加达锂矿两大资源。

  1、铁矿业务

  铁矿石位于产业链的最前端,下游产业主要为钢铁行业。钢铁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材料,广泛应用于社会经济各个行业。行业产业链如下图所示:

  

  注:进口铁矿石(品位60%左右)可直接用于冶炼生铁,品位较低的国产铁矿石一般需经过洗选提升品位后才能制作球团或烧结用于冶炼生铁。

  铁矿石作为产业链的原材料,其发展趋势受到下游产业的影响,需求量也由生铁、粗钢和钢材的产量直接决定。

  (1)铁矿石需求稳中有增

  站在全球产业链视角来看,2023年中国钢铁产量占世界钢铁产量的50%以上,仍然占据了极其重要的地位,是全球铁矿石的主要消费国。

  2023年,全球粗钢产量为18.88亿吨,较上年增长0.03%;国内生铁、粗钢、钢材产量分别为8.71亿吨、10.19亿吨和13.63亿吨,较上年分别增长0.83%、0.60%、1.67%。(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世界钢铁协会)。

  根据我国近年的生铁产量,可大致推算出铁精粉的消耗量。如下图所示,2023年我国铁精矿需求量约为13.94亿吨,较2022年增长1200万吨,增长率0.87%,铁矿石需求近年来稳定增长且维持在较高水平。

  

  注:国家统计局。根据铁精矿需求量与生铁产量之比约1.6:1折算;此需求量指品位60%以上的铁精粉或铁矿石。

  (2)铁矿石供给主要依靠进口

  我国铁矿石资源禀赋相较于巴西、西澳有较大差距,矿石品位低、分布不均匀、开采难度大,这直接导致一直以来国内铁矿石生产效率低下、产能供应不足,国内钢铁企业高度依赖高品位的进口铁矿石,对外依存度一直维持在80%左右。报告期内,铁矿石进口量为11.79亿吨,占国内全年铁矿石消耗量的84.58%。

  数据来源:中国海关总署、国家统计局

  (3)供需呈季节性扰动,铁矿石价格全年V字走势

  报告期内,随着钢材终端消费地产和基建等领域的情况变化,铁矿石价格于5月达到了最低点后开始反弹回升,全年V字走势。进入第三季度后,政治局会议定调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重大变化,重大项目开工以及万亿国债的发行支撑基建用钢需求预期,铁矿价格进入上升期。随后第四季度低库存、高铁水的情况使铁矿石估值逐步抬升,钢厂在未有严重亏损的情况下无减产意愿,使得铁矿石价格持续攀升,从期初117美元/吨,上涨到期末140美元/吨,涨幅19.66%。

  

  数据来源:西本资讯

  2、锂矿业务

  碳酸锂作为新能源产业的主要原材料,其发展趋势受到下游产业的影响较大。碳酸锂需求长期保持较快增长,从2021年后期开始,碳酸锂价格呈现强劲的上涨趋势,在高价格背景下供应出现阶段性过剩,碳酸锂价格于报告期内产生较大波动,目前价格处于周期性波动的底部。

  (1)需求增速放缓,但仍处高位

  随着全球对环保和可持续能源需求的提升,新能源产业逐渐成为市场的新宠,由此推动了关键原材料碳酸锂的需求增速随着新能源市场的迅速扩张而逐步攀升。从2019年的12.98%增长至2021年的52.97%。随着政策调整和市场饱和度的增加,增速开始逐渐放缓。报告期内,碳酸锂需求增速降至14.95%,但仍处于高位。

  

  数据来源:SMM,安泰科,中汽协,Wind,中信建投

  (2)供给增长加速,产能持续释放

  在高价格的刺激下,碳酸锂的供给持续保持增长态势。2019年至2023年,除了2020年受到一些外部因素影响导致增速略有放缓外,其余年份均保持了高速增长,全球锂矿供给年增长率从2019年的18.36%稳步提升至2023年的36.62%,国内年增长率从2019年38.71%增长至2023年40.64%。这一变化反映了碳酸锂行业的蓬勃发展态势,同时也预示着未来市场竞争的加剧和行业格局的深刻变革。

  

  数据来源:SMM,安泰科,中汽协,Wind,中信建投

  (3)产能出清,价格探底

  碳酸锂的价格与供需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当价格下跌时,生产成本较高的供应端企业往往会首先受到冲击,进而减产或停产,但是碳酸锂的需求却在每年增加。供需错配可能会引发价格的长期波动。报告期末,碳酸锂价格上下浮动在9.7万元/吨的水平,处于底部。

  

  数据来源:上海有色金属网

  (五)报告期内主要行业政策及影响

  1、强化资源保护,支持矿业发展

  2023年12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该修订草案共八章七十六条,对现行矿产资源法作了较为全面的修订,主要包括四方面:一、在矿产资源国内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二、在战略性矿产资源方面,明确不得压覆;三、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方面,完善制度、优化程序提升开采效率;四、在矿区生态修复方面,明确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矿山环境。同时会议指出,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要加快推进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深化国际合作,加强储备体系建设,夯实矿产资源保障基础。要大力开展技术装备创新,推进产业绿色化、智能化发展,提升矿产资源产业链韧性和竞争力。本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修订,对于促进矿业发展,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助于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2、政策促进矿产资源开发、扩能,规范优化营商环境

  在矿业权登记方面,2023年5月份,自然资源部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主要包含三个内容:一是鼓励“就矿找矿”,采矿权人在矿区范围深部、上部开展勘查工作,无须办理探矿权新立登记。二是简化探矿权转采矿权程序。三是精简矿业权登记申请资料。该政策有助于促进矿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在“寻找优质矿产,勘探现有资源”方面为公司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2023年7月26日,自然资源部出台了《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成为下一步矿业权管理的重要指导性文件。该意见指出: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竞争;实行同一矿种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登记同级管理,避免多级审批;调整探矿权期限至5年;强化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明确评审备案范围和权限,持续推进矿产资源储量市场服务体系建设,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矿业行业发展和市场需要。该意见采取更加积极的措施促进矿产资源勘探开发,规范矿业权出让行为以进一步优化矿业营商环境,对矿业公司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3、扩大钢铁需求,推动钢铁行业稳增长

  2023年8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等七部门联合印发《钢铁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其中提到,从加强钢结构应用推广、扩大重点领域消费需求、提升钢铁产业链国际化水平等方面,实施钢材消费升级行动,着力扩大钢铁需求。同时提高铁素资源等保障能力;充分发挥国内铁矿开发协调机制作用,加快国内重点铁矿项目开工投产、扩能扩产,确保合规矿企正常生产。该方案体现了国家对铁矿开发及下游钢铁行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将为公司技改扩产、提质增效给予政策支持。

  4、多项政策全方位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2023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及国务院相关部门相继出台新能源汽车系列政策,涉及车辆购置税收减免、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促进汽车消费等各个方面。多项政策的发布将有效扩大新能源汽车的市场规模,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完善和成熟,进一步提升新能源汽车的竞争力,助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

  5、促进锂资源开发,实现资源供需平衡

  2023年8月21日,工信部网站公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针对2023年—2024年国内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工作,该方案就新能源行业指出,要推动国内锂等资源开发取得积极进展,制定锂等重点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总体方案,加快建设战略性矿产资源产业基础数据平台,推动盐湖高效提锂提镁、锂云母尾渣消纳等关键技术攻关及工业化试验,支持高比能量正极材料研发,培育铜、锂、镍、钨、锑等重要有色金属产业链“链主”企业。

  该方案的提出将显著提升公司在湖南和四川锂矿项目的竞争力和发展前景。锂作为关键新能源原材料,受益于政策的积极推动,公司将加速锂矿资源的勘探与开发,实现产能的快速释放。此外,政策对有色金属深加工产品供给质量的提升要求,将促使公司持续优化生产流程,加大技术创新力度,以满足新能源市场的需求。

  6、以旧换新,带动钢铁需求

  2024年3月13日,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这是一项旨在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扩大市场需求的重要举措。该《方案》提出,国家将有序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有序推进重点行业设备、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和老旧农业机械、教育医疗设备等更新改造,积极开展汽车、家电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形成更新换代规模效应。该《方案》的实施,将对基建、制造业、运输等行业产生积极影响,由此将直接带动市场对钢铁产品的需求。

  (六)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1、铁矿行业

  铁矿石行业作为矿产资源采选行业,位于产业链的最前端,下游行业主要为钢铁行业,属周期性行业,与宏观经济相关度高,受宏观经济政策影响明显。

  铁矿石行业围绕着供需关系、供需预期以及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而呈现明显的周期性特点。

  从供给端来看:铁矿石属于资源垄断行业,价格走势受四大矿山产量的影响较大。2023年四大矿山铁矿石的合计产量为11.24亿吨,占全球总量的44.96%。(数据来源:钢之家)

  从需求端来看:中国贡献了全球一半以上的粗钢产量,中国因素推动全球对铁矿石的需求持续旺盛。目前,我国建筑用钢比重稳定在60%左右,机械行业用钢稳定在20%左右,汽车等其他制造业行业用钢占比较小。未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发展、基建投资增加、工程机械新一轮更新替换周期启动和汽车家电等消费增长,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制造业等下游行业的发展将形成对钢铁的持续需求。

  2、锂矿行业

  锂是新能源产业重要原材料之一,我国对锂资源需求较大,对外依存度较高。碳酸锂是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的核心原材料,是锂电池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其价格波动受供需影响而呈现一定的周期性特征。

  从供给端来看:锂矿的供应量呈现出稳健的增长态势。据行业研究报告显示,2023年全球锂矿供应量约106.7万吨LCE,同比增长36.62%。

  从需求端来看:在全国聚焦落实“双碳”目标任务的背景下,新能源产业是我国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也是实现“双碳”目标、优化能源结构、引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基础性产业,其发展显得尤为重要。由此,以新能源汽车、光伏、电子行业等下游产业为代表的崛起对碳酸锂的需求产生了显著影响,新能源行业的持续发展将为碳酸锂等上游原材料创造稳定且持续增长的需求。

  (七)行业竞争情况及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拥有内蒙和安徽两大铁矿生产基地,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的铁矿石储量合计5.16亿吨,硫铁矿保有资源储量为7,085.41万吨,在独立铁矿采选企业中具有较大的储量优势。公司具有丰富的矿产资源优势和多年积累的采选技术优势,是国内规模较大的铁矿石采选企业。2023年以来,公司通过积极布局锂矿产业,已经取得湖南鸡脚山锂矿(控制权)和四川加达锂矿两大资源,由此将为公司碳酸锂全产业链项目提供坚实的资源保障。未来,公司随着铁矿原矿开采能力逐渐达产、锂矿项目投产,行业地位将进一步提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3年中证鹏元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评级,并出具《2022年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大中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公司信用等级未发生变化。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1、大中新能源取得加达锂矿探矿权证

  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中新能源于2023年8月13日以420,579万元竞拍取得四川省阿坝州加达锂矿探矿权。大中新能源于2023年10月13日按期完成全部拍卖价款的缴纳,并于2023年11月2日取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颁发的《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通过公开拍卖方式购买矿权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公开拍卖方式购买矿权资产的进展暨缴纳拍卖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2)、《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公开拍卖方式购买矿权资产的进展暨取得加达锂矿探矿权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8)。

  2、持续推进湖南临武锂矿新能源项目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大中赫拟在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实施“一期年产2万吨碳酸锂项目”及“年处理1200万吨含锂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根据可研报告估算,两个项目建设投资合计投入316,703.11万元。本次在临武县投资建设上述两项项目,是公司在临武区域发展锂矿新能源产业的重大进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湖南大中赫锂矿有限责任公司拟实施一期年产2万吨碳酸锂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4)、《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投入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9)。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一期年产2万吨碳酸锂项目”已取得政府立项、能评、安评的批复,并成功摘牌项目用地;“年处理1200万吨含锂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已取得政府立项,正在办理能评、环评等建设所需的证照手续。

  3、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安徽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金日晟矿业分别被纳入其中,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的连续三年内,将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3)。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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