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豪美新材是一家是集专业研发、制造、销售于一体的大型铝型材制造商,已形成从熔铸、模具设计与制造、挤压到深加工以及下游系统门窗的铝基新材料产业链。公司一直致力于向产业链上下游拓展,追求高技术集成、高附加值和高品牌价值,现已发展成为一家专业从事汽车轻量化材料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以及建筑门窗系统产品集成的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公司通过了CNAS(国家实验室认可),被认定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是华南地区最具规模的汽车轻量化铝基新材料企业之一。
1、建筑用铝型材。公司建筑用铝型材主要用于门窗、幕墙等方面。在门窗领域,铝合金门窗对传统的木门窗、塑料门窗形成持续的替代趋势;在幕墙领域,铝型材是幕墙的常用材质。随着商业地产不断增加、超高层建筑日渐增多,铝型材在幕墙领域的应用也不断增加。公司产品应用于广州塔、深圳平安金融中心、广州东塔、上海环球金融中心、上海世博会中国馆、广州白云机场等国内地标建筑;并应用于阿布扎比国际机场、萨伊德大学、吉隆坡四季酒店、阿联酋克利夫兰医院等多项海外工程。
2、工业用铝型材。工业用铝作为一种新型材料,具备密度更低、加工性能更好、耐腐蚀性更高的特征,近年来在工业应用中越来越广泛, “铝代铜”、“铝代钢”成为工业铝材发展趋势。公司工业铝型材业务通过向高附加值的高端应用发展,逐步从传统的铝模板、车厢板等向储能、新能源充电桩、特高压建设等“新基建”领域以及硬质合金零部件等高端装备领域升级。
3、汽车轻量化铝型材。公司专注于汽车用铝挤压合金材料及部件研发和生产,所生产的产品在整车中主要作为结构件和安全件使用,包括电池托盘、防撞梁、副车架、电机部件、减震支架、动力托架等10余种,向凌云股份、长盈精密、英利汽车、卡斯马等汽车零部件企业提供铝合金材料和部件,应用终端包括奔驰、宝马、丰田、本田等一线外资及合资品牌,广汽、长城、吉利等自主品牌,小鹏、蔚来等造车新势力,是华南地区最具规模的汽车轻量化铝基新材料企业之一。
4、系统门窗。公司自有的“贝克洛”品牌系统门窗是国内传统模式改造者,解决了目前门窗市场需求零散、品质参差不齐的行业痛点。贝克洛重新将分散的市场需求与无序的生产供给进行链接整合,提供一站式标准服务,打造门窗产业链集成平台,提高上下游的效率与效益,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门窗解决方案。贝克洛产品在国内多个标志性项目中应用,如标志性的广州保利天悦、珠海格力海岸、上海星河湾等项目。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模式为“以销定产、以产定购”,公司生产部门根据当期的订单数量确定生产计划,物控部门根据客户订单确认生产计划以及原材料采购量,由采购部门完成采购。其中铝型材的主要原材料铝锭及系统门窗原材料五金件、密封胶条等市场总体供应充足,基本不会存在缺货风险。同时,公司为了规避铝锭价格短期快速波动风险及满足紧急生产任务的需求和提前安排大客户的生产,会储备一定用量的原材料库存。
2、生产模式
公司铝型材的生产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每年与长期合作客户签订产品销售框架合同;根据实际销售订单上标明的交货期限及产品类型由生产部门制定生产计划;物控部门根据原材料库存安排采购,然后将指令下达到对应的车间进行生产。
3、销售模式
(1)铝型材销售模式
在铝型材销售环节,公司主要采取“直销为主,经销、居间代理为辅”的销售模式。
直销模式下,公司直接与客户签署销售协议,将产品销售给客户;经销模式下,公司与经销商签署经销协议,采用买断的方式,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由经销商在特定区域内进行销售;居间代理模式下,居间商提供居间服务,为公司进行客户开发,并与潜在客户接洽、谈判;公司获得订单后,与客户签署销售协议,组织发货、结算,在完成销售后向其支付一定比例的服务费。目前公司国内销售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和经销模式;海外销售以直销模式和居间代理模式为主。
(2)系统门窗销售模式
贝克洛系统门窗在对材料构件、装配集成、气候条件进行大量的检测、研发及技术储备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地区、项目的需求,提供门窗系统集成方案。贝克洛根据自主研发的门窗产品方案和标准,向相关供应商定制铝型材以及五金件、胶条等门窗组件,进行模块化采购。在此基础上,贝克洛的销售模式分可以分为系统材料销售模式和成品窗销售模式,分别对应国内工程客户和零售客户及国外工程客户。
对于国内工程客户,贝克洛采用系统材料销售模式。根据与国内工程客户达成的系统门窗定制化方案,向其销售包括铝型材、五金、胶条等在内的整套门窗系统材料。贝克洛面向国内工程客户的业务模式不涉及成品窗的生产加工,而是向国内工程客户销售整套系统门窗材料,是一种轻资产的商业模式;由国内工程客户将整套系统门窗材料加工为成品窗,并负责房地产项目的现场安装工作。在整个过程中,贝克洛为客户提供专业培训,包括设计、加工、安装工艺及制造流程等,并提供配套的管理软件工具以及全方位技术服务支持。
对于国外工程客户和零售客户,贝克洛采用向其销售成品窗的模式。贝克洛根据订单组织系统材料的配备,并将全套系统材料发至下游门窗加工企业,由门窗加工企业按照贝克洛工艺标准规范要求加工成成品窗,贝克洛再将成套的门窗交付给国外工程客户及经销客户。
(3)汽车轻量化业务的材料认证模式
公司所供应的铝型材产品在整车中主要作为结构件和安全件使用,对整车的安全和性能具有重要作用。目前多数整车企业会对所使用的铝合金材料进行材料认证,只有通过材料认证的企业,才能进入其供应链体系。整车厂在使用特定合金材料时,会制定相应的材料性能规范。公司作为材料供应商,需要按照相关的性能要求进行材料开发,经过内部检测合格之后将样件提供给整车厂或其指定的零部件企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过检测符合其材料规范后,公司方可通过整车厂的材料认证,进入其供应体系。
根据不同的要求,材料认证按照合金牌号和车型项目进行分类,通过特定整车厂特定合金牌号的材料认证后,该整车厂后续其他车型只要使用该合金牌号的材料,均具备供应资质;按照项目制进行的材料认证,只能在通过认证的车型中使用,该整车厂的其他车型需要重新进行材料认证。目前,公司已经通过了多家整车厂的材料认证。
(三)市场地位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建筑类铝型材、工业铝型材(含汽车轻量化铝型材)以及建筑类铝型材下游系统门窗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已形成从熔铸、模具设计与制造、挤压到深加工完整的铝基新材料产业链。在合金开发、熔铸技术、挤压技术及深加工技术方面均形成了多项专利以及核心非专利技术,凭借其研发技术、新材料开发、质量以及客户和品牌优势,成为行业领先企业,所打造的“HAOMEI”、“贝克洛”品牌已经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认知度,其中“HAOMEI”品牌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 “广东省著名商标”等荣誉,并连续被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评选为“中国建筑铝型材十强”企业。
子公司贝克洛被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评为中国建筑门窗幕墙科技产业化应用基地,连续多年被中国房地产业协会评为“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500强铝合金系统窗类首选供应商品牌”、被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铝门窗幕墙委员会评选为“门窗十大首选品牌”,拥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
(四)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围绕“低碳节能”和价值链延伸进行转型升级。公司产品在建筑和工业两个领域应用广泛,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在建筑应用领域,公司着重发展系统门窗业务;在工业应用领域,公司围绕汽车轻量化材料和高端工业材进行产业升级。
1、系统门窗业绩驱动因素
(1)绿色建筑推动门窗产品低碳化,系统门窗迎来机遇
门窗作为建筑围护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筑物热交换、热传导最活跃、最敏感的部位。据统计,建筑能耗占全国社会总能耗的30%左右,而通过门窗损失的能量约占建筑物外围护结构能量损失的50%。传统建筑门窗因隔热性能较差而造成了大量的能源浪费。
自2020年中国政府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来,主管政府部门、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等对建筑节能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推出了一系列的低碳建筑标准和扶持政策,提高门窗产品的隔热要求,鼓励使用节能产品。经过对比测试,在同等面积、室内温度设定等使用条件下,相比传统门窗,在华南区域夏季使用贝克洛系统门窗可降低空调耗电量20%以上,可有效降低建筑使用能耗。贝克洛系统门窗已入选“绿色建材获证产品清单”,通过绿色建材认证,符合低碳节能的发展趋势,是建筑门窗的发展方向。
近年来政策层面上对绿色建筑的占比要求逐渐提高,2017年发布的《“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提出“开展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试点”;2020年发布《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提出,2022 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2021年发布《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中再次提高这一比例,要求2025 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02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十四五”建 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5亿平方米以上,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0.5亿平方米以上,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等目标;2023年工信部发布的《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5年,绿色建材全年营业收入超过2600亿元,2023-2025年年均增长15%以上。在“碳中和、碳达峰”目标指引下,绿色建筑已上升为国家战略,相对传统门窗系统门窗在降低建筑能耗方面优势明显,未来随着建筑节能标准的进一步提高,系统门窗将作为绿色节能技术被广泛运用到未来的建筑中,系统门窗在绿色建筑中的渗透率有望逐步提升。
(2)地产开发商追求住宅高品质和差异化,门窗成为产品升级重要方向
由于系统门窗相对传统门窗成本、价格上较高,此前在国内房地产市场长期处于卖方市场的环境下,消费者对新建楼盘门窗产品选择缺乏话语权,多数开发商出于成本控制的考虑,缺乏足够动力选用系统门窗。近年来,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房屋的投资属性逐步淡化并回归居住属性,房地产市场逐步过渡至买方市场 ,消费者话语权提升,促使开发商为更多选用系统门窗改善居住体验 。
自2021年以来,国内房地产行业景气程度下降,销售增速的下滑,部分地产企业出现流动性危机,经过本轮淘汰后仍有较高市场份额目的优质房地产企业普遍比较重视房屋品质以及产品差异化。长期以来,国内门窗品质参差不齐,在隔音性能、水密气密性等方面的不足严重影响居住环境的舒适性,成为住宅品质的短板。系统门窗作为高品质楼盘的标志性配置,对生活品质的提升明显。目前系统门窗在国内门窗市场的渗透率偏低,不到5%,而欧洲市场的渗透率达到70%以上。国内系统门窗渗透率将逐年提升,提升门窗品质成为住宅产品升级的重要方向。
(3)系统门窗符合消费升级的趋势
在门窗零售市场,新房装修和改造翻新是消费者选购门窗产品主要场景。在消费升级的背景下,门窗产品的品质已成为最重要的考量因素之一。隔音性、保温隔热、安全性、智能化是门窗产品的主要功能指标,其中隔音性和保温隔热是最重要的指标。系统窗在隔音、隔热方面显著优于传统窗,能很好解决消费痛点。
存量房翻新市场方面,我国家庭门窗的使用年限在5年以上的占比已超过七成,10 年以上的占比约三成,门窗改造以及更新的需求逐年增长。年轻消费群体、新中产阶级是目前门窗换新市场消费的主力军,该人群对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的需求强烈,对门窗产品隔音、保温隔热等居住体验有更高的要求,且愿意为品质改善支付较高的价格。
系统门窗产品根据各地的气候条件进行开发和产品设计,具备良好的抗风压性及水密性以抵御夏季台风天气,良好的气密性以抵御雾霾与沙尘暴天气等,在隔音、隔热等方面性能优越,能够极大改善居住体验,符合消费升级的趋势。随着居民收入水平不断上升,人们对居住环境舒适性、个性化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近年来,随着消费者对门窗的认知和了解的加深,在家居装饰过程中,高品质的系统门窗产品成为越来越多家庭的选择。
2、汽车轻量化的驱动因素
(1)新能源汽车持续高速增长,汽车轻量化产品迎来机遇
近年来,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技术水平及生产规模不断提高,消费者对于新能源汽车接受程度越来越高,新能源汽车产业已成为推动国内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之一。据中汽协数据统计,我国2023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 958.7 万辆和 949.5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35.8% 和 37.9%,市场渗透率达到 31.6%,较2022年提升 5.9 个百分点。
不同于传统燃油车的发动机、变速器及配套零部件,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是“三电系统”,即电池、电驱动和电控系统。“三电系统”中大量使用铝合金等汽车轻量化产品,如电池托盘、电池盒、电机壳等。在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的快速增长的背景下,电池托盘、电池盒、电机壳等产品市场需求随之增长,汽车轻量化材料与部件的迎来了难得的市场机遇;另一方面,由于上述产品对材料的性能、部件结构等方面的要求更高,也对铝加工企业的制造工艺、设备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汽车排放标准趋严及新能源车续航焦虑推动汽车轻量化产品应用
国内庞大的汽车保有量对石油资源的消耗以及汽车尾气的排放是碳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我国提出了2030年“碳达峰”与2060年“碳中和”的目标。根据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编制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2025年、2030年,我国乘用车新车百公里油耗将分别降至4.6L、3.2L,汽车产业碳排放总量于2028年左右提前达到峰值,到2035年排放总量较峰值下降20%以上。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实验统计,空载情况下,汽车整车重量降低10%,燃油效率可提高6%-8%;整车重量每减少100kg,其百公里油耗可减低0.4-1.0L。燃油车面临减排压力,汽车轻量化成为燃油车发展的必然趋势。
现阶段,相较于传统燃油车,在长途旅行时新能源汽车相对较短的续航里程以及较长的充电时长仍在一定程度限制了新能源汽车需求的进一步扩展。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主要使用锂电池作为动力,为保证续航能力,往往需要携带数百公斤重的锂电池,导致纯电动汽车普遍较燃油车重100-250Kg。汽车的整备质量每减重10kg,在无制动动能回收的情况下,新能源汽车的续航里程可以提升2.5km。在电池技术短期内未有重大突破的前提下,汽车轻量化成为缓解新能源汽车续航焦虑的重要途径。
(3)中国汽车行业竞争力增强,海外市场快速增长
近年来,随着我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不断推进,我国汽车产业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构建了完整产业链、供应链,汽车产销量屡创新高,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逐步增强,相应出口规模也在逐步扩大。目前,中国汽车产业已发展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汽车出口量522.1万辆,同比增加57.4%,超越日本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出口国。特别是在新能源车领域,中国自主品牌在产品品质、电动化、智能化等方面已经在全球领先,2023年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占全球比重超过60%,且新能源汽车出口达到120.3万辆,同比增长77.6%,成为推动国内汽车出口增长的重要引擎。另一方面,随着中国汽车竞争力增强,出口量的增加,越来越多的自主品牌开始在海外建立制造和服务体系,逐步从此前的“产品出海”向“制造出海”过渡。
国内汽车产业竞争力的增强,特别是新能源车出口快速增长,必将对上游产业链的铝合金轻量化材料带来相应需求;同时,自主品牌新能源车在海外建立制造体系也将同步带动国内产业链上游企业出海建立相应的供应链,海外市场有望成为汽车轻量化重要增长点。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对公司及“豪美转债”进行定期跟踪信用评级,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豪美转债”信用等级为AA-。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为分享光模块领域快速发展带来的机遇,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每股2.6179美元向索尔思光电进行D轮投资,投资金额为4,000万美元,以债转股的方式取得索尔思光电15,279,422股股份。具体见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2023年11月16日、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1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关于对外投资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关于对外投资事项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1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次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2024年3月5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3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董卫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召开合法、有效。经董事审议及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2023年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司2023年经营情况,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整体工作情况,公司独立董事郑德珵、卫建国、黄继武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三位独立董事递交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总经理董卫峰代表管理层向董事会递交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经营、执行公司制度等方面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议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518Z0156号),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130.19万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9,725.8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7,502.12万元。
2023年公司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516,399股,累计支付现金16,117.5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相关规则,公司当年以现金为对价、集中竞价为交易方式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余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已经达到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2023年度审计工作,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公司审计机构,聘期1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该薪酬方案是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做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全部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4-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505,000万元、美元不超过11,500万元的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申请2024-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含用于外汇套期保值的外汇衍生品)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3,000万元、美元不超过11,500万元的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管理等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3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应收款项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3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4902.2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鉴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使用大量的铝锭作为原材料,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降低铝锭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同意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1亿元继续开展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具体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议案》
公司存在一定规模的海外业务,且主要以美元进行结算。鉴于当前外汇汇率和利率波动较大,为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董事会同意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以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具体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需要,拟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相关议案以及监事会提交的《监事会工作报告》,董事会据此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2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次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2024年3月5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3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源灶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审议及投票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2023年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司2023年经营情况,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整体工作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做出的,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自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2024年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可以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全部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4-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505,000万元、美元不超过11,500万元的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申请2024-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含用于外汇套期保值的外汇衍生品)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3,000万元、美元不超过11,500万元的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在不影响日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管理等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3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应收款项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3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4902.2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降低铝锭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拟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不超过1亿元继续开展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拟以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5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2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公开发行了82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82,4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1,316.57万元(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可转债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28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02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可转债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期初募集资金余额为1,143.24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1,950.17万元;(3)本期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净额为10,897.22万元。本期可转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扣除手续费后利息收入4.35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94.64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2月,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与光大证券、开户行中信银行佛山分行就补充流动资金、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监管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广东豪美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原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精密”)与光大证券、中信银行佛山分行就高端工业铝型材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监管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清远市科建门窗幕墙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建装饰”)与光大证券、交通银行清远分行就高端节能系统门窗幕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监管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高端节能系统门窗幕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增的“年产2万吨铝合金型材及200万套部件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公司及子公司豪美精密与光大证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佛山分行就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监管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清远市天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与光大证券、交通银行清远分行就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监管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可转债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9,603.22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3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21,665.80万元,使用规模未超过2.7亿,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8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 2024年3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4,902.20万元。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3年末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公司2023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4,902.20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说明
1、信用减值准备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按照单项和组合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确认信用减值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或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考虑账龄、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违约风险敞口等信息,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2023年公司累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4,357.32万元,影响当期利润总额4,357.32万元。
2、存货跌价损失
报告期末,公司对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对于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对于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存货跌价准备,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2023年公司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65.02万元,影响当期利润总额565.02万元。
3、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在报告期末,公司对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进行减值评估,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当固定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023年公司累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4.52万元,影响当期利润总额44.52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4,902.20万元,将减少2023年度利润总额4,902.20万元。
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影响已在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真实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嫌利润操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计提本次减值准备,真实、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真实反映了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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