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4-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近日,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审计机构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初步审计反馈并经公司审慎自查, 公司原判断不需要作为扣除项的部分营业收入可能需要被扣除以及基于谨慎性考虑部分营业收入暂时不适合确认为2023年度主营营业收入,剔除上述收入后,预计2023年度扣除后营业收入约在9,400至9,800万元区间,预计低于1亿元。公司根据最新反馈信息预计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在2023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一、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1条第一款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2条的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将出现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应当在相应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4 年1月31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13):“经公司测算,预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6,000万元–75,00万元,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6,800万元–7,800万元,预计扣除后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近日,公司收到审计机构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初步审计反馈并经公司审慎自查,公司原判断不需要作为扣除项的部分营业收入可能需要被扣除以及基于谨慎性考虑部分营业收入暂时不适合确认为2023年度主营营业收入,剔除上述收入后,预计2023年度扣除后营业收入约在9,400至9,800万元区间,预计低于1亿元。
二、风险提示
1、若公司2023年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规定,公司股票将在2023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3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3年度报告为准。如2023年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将在披露2023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4-019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朱丹、柳明兴等17名交易对方持有的厦门靠谱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同时向福建腾旭实业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重大事项提示”和“重大风险提示”章节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预案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组或者对本次重组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重组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朱丹、柳明兴等17名交易对方持有的厦门靠谱云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向福建腾旭实业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根据标的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初步判断,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控股股东将变更为福建腾旭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刘用旭。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公司因筹划本次交易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4年1月9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在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发布了停牌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2024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24年1月22日,公司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4年1月22日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2024年2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自披露本次交易预案以来,公司、各中介机构及其他重组相关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有权机关批准,并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同意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以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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