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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 专项说明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518Z0156号),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130.19万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9,725.8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7,502.12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结合公司经营和资金状况,董事会提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赠股本。

  二、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2023年1月3日,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截至2023年6月30日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516,399股,累计支付现金16,117.5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公司当年以现金为对价、集中竞价为交易方式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按照上述法规,公司2023年度视同现金分红的金额为16,117.56万元,2021-2023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共计21,238.50万元,已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比例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和“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的要求。

  鉴于公司2023年度视同现金分红的金额已达到《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拟不再进行现金分红,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赠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补充流动资金或用于公司长期发展,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提供支持。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议案》。鉴于公司当年视同现金分红的金额已经达到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要求,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认为该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做出的,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议案》。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或用于公司长期发展,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其它情况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今后公司将持续重视投资者回报水平,综合考虑投资者利益与公司经营和发展情况,积极履行利润分配义务。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中小股东参与决策提供便利。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4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 2024年3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投资者起诉乐视网、贾跃亭等公司董事和高管、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和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赔偿责任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处分1次。

  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胡乃鹏,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伟,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代明,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10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代明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胡乃鹏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以及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2023年度会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自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以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审议,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公司审计机构,聘期1年。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其为2024年公司审计机构,聘期1年。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审议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0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额度内组织开展具体业务。本次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尚需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公司拟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的基本情况如下:

  1、交易目的

  本次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为规避外汇汇率和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减少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公司海外业务的拓展,更好地平衡公司外汇收支,满足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

  2、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3、交易对手: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4、交易金额和期限:公司及子公司用于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授权期限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和期限范围内签署及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指定专人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5、资金来源:公司将采用自有资金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具有较大程度的不确定性,为公司海外业务的开展带来潜在的风险。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为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控制汇兑损失、减少经营不确定性,具有必要性。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风险,提高对外贸易业务安全性,增强财务稳健性,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能够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能够有效控制交易风险。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基差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

  2、违约风险:公司应收账款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外汇现金流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同所约定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增加基差风险;或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3、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不善而造成风险。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防控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投机行为;公司会加强对汇率和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内控管理制度,对远期结售汇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3、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把握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情况。

  4、公司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已合理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公司为应对海外业务持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的实际情况所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相关工作。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对外汇套期保值合约采用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初始及后续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由金融机构根据公开市场交易数据进行定价。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审议同意《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减少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意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以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额度内组织开展具体业务。

  七、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监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以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3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根据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9日(星期二)

  截止到2024年4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基工业城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9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其他说明

  上述议案均为一般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证券帐户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人证券帐户卡、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5日(9:00-17:00)

  3、联系方式

  联系人:代理董事会秘书 王兰兰    证券事务代表 张恩武

  联系电话:0763-3699509           传真:0763-3699589

  电子邮件:haomei-db@haomei-alu.com

  4、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基工业城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88”,投票简称为“豪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行使表决权;如本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自行行使表决权。

  

  注:1、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6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

  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拟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豪美精密、科建装饰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204,000万元。

  2、本次预计担保总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3、本事项尚需2023年度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广东豪美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原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精密”)、广东贝克洛幕墙门窗系统公司(以下简称“贝克洛”)、清远市科建门窗幕墙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建装饰”)、豪美铝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铝制品”)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申请授信及为子公司担保的额度之日止,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505,000万元、美元不超过11,500万元的综合授信以及用于外汇套期保值的外汇衍生品,由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的2024-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以及外汇衍生品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3,000万元、美元不超过11,500万元的担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订相关授信、担保协议。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担保金额,具体融资业务种类、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在前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按照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合同约定为准;在前述期限内,实际授信、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若实际金额超出上述授权范围,则超出部分需再次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申请授信及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授信及担保情况

  1、授信情况

  2024-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总额(含用于外汇套期保值的外汇衍生品)为人民币不超过505,000万元、美元不超过11,5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担保情况

  豪美新材上述授信项下的借款以信用借款为主,部分需提供土地、房产抵押;为解决公司子公司授信担保问题,子公司授信(含用于外汇套期保值的外汇衍生品)除由公司对其授信项下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外,部分授信还需提供土地和房产作为抵押。公司对子公司授信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广东豪美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豪美精密资产总额为301,905.80万元,净资产为87,598.93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274,087.36万元,净利润为6,468.6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广东贝克洛幕墙门窗系统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贝克洛资产总额为37,186.35万元,净资产为13,956.57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44,232.23万元,净利润为1,909.5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清远市科建门窗幕墙装饰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科建装饰资产总额为20,092.67万元,净资产为1,187.37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11,109.26万元,净利润为-32.5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豪美铝制品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豪美铝制品资产总额为18,368.77万元,净资产为6,415.92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73,876.48万元,净利润为90.5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效率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所担保的子公司均直接或间接由公司100%持股,且生产及运营状况正常,具备相应偿还债务能力,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505,000万元、美元不超过11,500万元的综合授信(含用于外汇套期保值的外汇衍生品),并由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相应担保。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2025年度申请的授信额度以及为议案中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意将相关授信及担保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01,998.48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23%。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工作会议决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7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获取一定的回报,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投资的产品必须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要求。公司现金管理业务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不得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不得投资以证券为投资目的或以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虽然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品种,公司也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调整投资行为,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故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稳健的理财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组织风险评估工作,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所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的前提下,秉持审慎原则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9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不超过1亿元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额度内组织开展具体业务。本次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尚需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计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投资目的

  公司作为铝合金型材的生产商,生产经营需要使用大量的铝锭作为原材料,为降低铝锭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拟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进行风险控制。

  2、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原材料相关性最高的商品期货品种。

  3、保证金额度

  公司上述套期保值事项持仓保证金额度合计不超过1亿元。在前述保证金额度范围内,将由公司授权的期货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执行,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5、业务期间

  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6、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1、基差风险:公司交易的期货合约标的资产与公司实际所持存货不完全一致、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不完全一致,其间价差可能导致公司损失。

  2、操作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出现交易操作失误的情况,导致公司实际持有原材料数量、周期与实际套保数量、周期等不匹配,造成损失。

  3、违约风险:可能出现客户违反约定,取消订单,或客户支付能力发生变化等情况使货款不能收回,导致不能按时结汇的情况,造成公司损失。

  4、流动性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所需保证金金额过大,可能造成公司资金流动性短缺,甚至造成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被强行平仓的损失。

  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作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规范,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则、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管理、信息保密等多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各项措施切实有效且能满足风险控制的需要。

  2、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直接或者间接使用募集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将与公司持有原材料规模相匹配,且交易合约仅限于标的资产与公司所需原材料相关性最高的商品期货合约,最大程度降低基差风险。

  3、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为风险对冲,不以任何形式的投机为目的。公司将严格控制期货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安排和使用保证金,对保证金的投入比例进行关注和控制,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及时平仓,控制期货交易中的流动性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与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内部审计部门将定期及不定期对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货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5、将对客户信用情况进行持续关注,尽量规避违约风险。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审议同意《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有助于降低铝锭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同意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1亿元继续开展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额度内组织开展具体业务。

  五、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不超过1亿元继续开展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5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3月26日(星期二)15: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4年03月26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cV3HW7HNBK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3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3年度报告》及《2023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03月26日(星期二)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3月26日(星期二)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 董卫峰,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王兰兰(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 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03月26日(星期二)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cV3HW7HNBK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03月26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恩武

  电话:0763-3699509

  传真:0763-3699589

  邮箱:haomei-db@haomei-alu.com

  五、 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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