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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83         证券简称:新益昌         公告编号:2024-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作上述修订后,其他条款序号相应顺延,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变更、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的最新规定及修订情况,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及制定了相关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拟修订和制定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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