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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4-040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11.83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88元,合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5,941.5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181.94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759.6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11日进行了审验,出具了XYZH/2021BJAA80187号验资报告。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83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410.806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合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1,080.6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16.07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364.5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7月26日进行了审验,出具了“XYZH/2023BJAA8B0219”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路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和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煜邦电力智能装备(嘉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煜邦嘉兴”)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年产360万台电网智能装备建设项目”的建设使用,公司及煜邦嘉兴、开户银行、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2022年7月2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煜邦信息技术(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煜邦武汉”)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法生态城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建设使用,公司及煜邦武汉、开户银行、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路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和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年8月17日,煜邦嘉兴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海盐试验测试中心技术改进项目”和“海盐智能巡检装备与新一代智能电力产品生产建设项目”的建设使用,公司及煜邦嘉兴、开户银行、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已终止“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于2023年1月10日前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从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年产360万台电网智能装备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专项存储。公司对“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建设使用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销户,其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法生态城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3年3月21日销户,华夏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3年4月3日销户。上述已销户银行账户剩余募集资金已全部划转至“年产360万台电网智能装备建设项目”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注2:“研发体系升级建设项目”已结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3年12月28日销户,剩余募集资金289.50万元以及销户结息0.10万元,合计289.60万元已转入公司基本户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3:“年产360万台电网智能装备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公司对该项目建设使用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销户,其中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于2023年4月24日销户,该专户的节余利息0.46万元全部转入该募投项目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专项存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于2023年12月27日销户,该专户2023年第四季度结息产生的余额0.69万元以及销户结息0.05万元,合计0.74万元已转入公司基本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除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外,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未到期本金余额为349,900,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22,778,549.70元,其中包括公司以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合计为20,815,703.14元以及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962,846.56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事项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投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XYZH/2023BJAA8F0091),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实施完成。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通知存款已全部赎回。报告期内,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349,900,000.00元。报告期内,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年产360万台电网智能装备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第四季度结息产生的余额及销户结息合计0.74万元转入公司基本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研发体系升级建设项目”因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289.60万元(含利息收入)转入公司基本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完成。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9,888.59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煜邦嘉兴提供无息借款用以实施募投项目建设。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3年,根据项目实际建设需要,借款可提前偿还或到期后续借。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借款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使用需要拨付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以来,“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在多个地区的建设面临多重困难、进展缓慢,原规划的新疆子公司迟迟不能顺利组建。公司基于实际情况,认为未来该项目可能存在建设周期继续延长、成本代价逐步增加等不利因素。同时,募投项目“年产360万台电网智能装备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目前正处于建设中,基建部分仍需持续投入,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和2022年12月15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调整至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对“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投入,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建设“年产360万台电网智能装备建设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调整至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公司变更首发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3《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附表1: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年产360万台电网智能装备建设项目”总投资37,877.77万元,其中拟以募集资金投入17,260.6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已完成该项目规划的生产车间及仓储中心、办公楼等建筑土建及装修等工程建设,智能电力产品、故障指示器、电能信息采集与计量装置等产品的部分产线已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该项目仍剩余部分生产线尚未建设完成,未来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继续使用自有资金实施。

  附表2: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根据《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0,364.53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41,080.60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

  附表3: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4-042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

  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度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煜邦电力智能装备(嘉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煜邦嘉兴”)融资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煜邦智源科技(嘉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煜邦智源”)融资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额度。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为煜邦嘉兴提供担保余额为3,219.11万元,公司为煜邦智源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元。

  ●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对外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其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银行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信用品种,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其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其子公司可共享上述额度。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全资子公司煜邦电力智能装备(嘉兴)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额度;为控股子公司煜邦智源科技(嘉兴)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本次预计综合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煜邦电力智能装备(嘉兴)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计松涛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10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丰潭路92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终端计量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终端计量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电池零配件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煜邦嘉兴100%股权。

  煜邦嘉兴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2年度和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煜邦智源科技(嘉兴)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德勤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7月2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丰潭路929号6幢3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池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煜邦智源66%股权;嘉兴瑞源永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煜邦智源26%的股权;王嘉乐持有煜邦智源8%的股权。

  煜邦智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被担保人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有充分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为0%;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煜邦嘉兴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担保总额是指已批准的额度范围尚未使用的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占最近一期总资产及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47%、8.0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而作出的,不会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综上,保荐机构对煜邦电力此次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4-045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

  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新增关联方情况

  公司根据公开途径检索并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中至正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至正”)确认,2023年10月25日,根据国资委《关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厂办大集体深化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的文件精神,国家电网进行厂办大集体改制,间接持有中至正100%股权的股东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工贸公司企业性质从“集体所有制”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并更名为“北京冀物工贸有限公司”,其股东为“国网冀北招标有限公司”。本次变更后,北京冀物工贸有限公司、国网冀北招标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中至正的间接股东,亦成为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北京冀物工贸有限公司、国网冀北招标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新增关联方。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为规范公司因后续业务和新增关联方产生的关联交易,并对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与新增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追认,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我们对本次追认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核查,对该议案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进行充分了解。我们认为,公司追认的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正常经营需求,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召开前,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冯柳江未出席会议,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对议案进行表决并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监事王佳艺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董事冯柳江未出席会议,其余出席会议的董事及监事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并一致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追认日常性关联交易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占同类业务比例”的计算基数为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北京冀物工贸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3-10-25

  注册资本:90,482.3562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郝伟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永外木樨园83号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服务;委托加工金属零件;家居装饰;信息咨询服务;购销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五金交电、汽车配件、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百货、纺织品、劳保用品;管道维修;会议服务;清洁服务;电脑图文设计;汽车租赁。(领取本执照后,应到房屋管理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园林绿化局取得行政许可;应到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丰台管理处备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国网冀北招标有限公司持股100%

  财务数据:鉴于信息保密原因,北京冀物工贸有限公司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2、国网冀北招标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7-08-21

  注册资本:5,55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鲍捷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安乐林路15号

  经营范围:招标代理;购销机械设备、电器设备、金属材料、木材、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用煤的交易储运活动)、建筑材料、石油制品、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劳保用品;信息咨询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开发经鉴定合格的新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仓储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持股100%

  财务数据:鉴于信息保密原因,国网冀北招标有限公司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3、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2-02-16

  注册资本:1,654,799.52169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玮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32号

  经营范围:输电;向河北省唐山市、廊坊市、秦皇岛市、承德市、张家口市行政区域供电(供电、供水业其他许可有效期至2032年11月25日);以下内容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餐饮服务;向河北省唐山市、廊坊市、秦皇岛市、承德市、张家口市行政区域输电、供电;投资及投资管理;电力购销及交易服务;销售输变电设备;电力设备的运行、维修;企业管理;电力技术人员培训;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代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机械设备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持股100%

  财务数据:鉴于信息保密原因,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4、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2017-11-30

  注册资本:82,95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辛保安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

  经营范围:输电(有效期至2026年1月25日);供电(经批准的供电区域);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在国(境)外举办各类生产性企业。(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00%

  财务数据:鉴于信息保密原因,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订单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相关关联方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以及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商品或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关联交易价格均按照自愿、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并结合市场情况价格确定。为维护交易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订单。

  四、 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以实际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是基于正常市场交易条件的。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上述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监事予以回避表决,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追认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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