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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615                                                  公司简称:茶花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94,496.14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0,191,193.4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5,019,119.35元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为135,172,074.1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1,649,438.90元,减去公司实施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现金红利24,182,000.00元,2023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2,639,513.02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21日分别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9月7日实施完毕,公司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182,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属于制造业中的塑料制品业(日用塑料制品制造);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制造业中(化工行业)的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目前国内家居塑料用品行业市场较为分散,每家企业所占市场份额均十分有限。国外品牌主要为特百惠、乐扣乐扣等国际知名企业,其产品目前主要集中于食品容器类;国内品牌主要为以本公司、龙士达、禧天龙、美丽雅等国内知名品牌企业;除此之外,还存在众多的中小企业及家庭作坊式的其他厂商。

  (一)主要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以日用塑料制品为主的家居用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系列齐全,款式丰富,基本涵盖了所有与居家相关的日用产品,形成1,000多个单品的产品体系,成为公司构建竞争优势和实施品牌运营的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公司生产所需采购的材料包括PP、PE、PS、PC、ABS、纸杯纸等主要原材料,还包括玻璃配件、内胆配件、钢件、不锈钢件等配品配件,以及纸箱、纸卡、不干胶、彩图等包装材料。公司根据产品销售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再根据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为保证生产的持续稳定进行,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设定每种原材料的最低库存量。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建立了完备的供应商管理机制和供应商资源库,确保采购的质量和交货期。

  2、生产模式。公司每年根据上年度销售情况和本年度销售目标制定本年度销售计划,根据销售计划安排生产计划,每月的生产计划根据上月生产销售情况和下月销售计划作适当调整,基本做到按计划均衡生产。针对公司产品种类繁多的特点,公司对生产线进行合理有效地安排,通过模具的切换使得一条生产线可以生产不同种类的产品,一个班组具备生产多个产品的能力,有效地利用了产能空档,提高了生产效率。

  3、销售模式。公司产品销售以经销模式为主,同时辅以商超直营、电商的方式。

  (1)经销模式:公司的经销商分为省级经销商和地级经销商。公司的省级经销商主要采取专营模式,通常每个省份由一家省级经销商负责专营销售公司产品,该经销商除销售公司产品外,不从事其他品牌同类产品的销售活动,也不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同时,公司持续加大渠道下沉力度,对部分省级经销商销售区域进行细化,现已在福建、浙江、湖北和四川等11个省份采取地级经销商的模式。

  (2)商超直营:主要针对大型的商超客户,目前公司直营的商超客户主要是永辉超市、浙江联华系统和华东、华南大润发系统等。

  (3)电商:主要通过自营或分销方式在天猫、淘宝、京东、拼多多等大型网络购物平台及抖音、快手等平台进行销售产品。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656,908,104.91元,较上年同期675,914,444.43元下降2.81%。实现毛利166,106,652.61元,较上年同期138,359,501.25元上升20.05%。本期实现毛利率25.29%,与上年同期20.47%对比,毛利率上升4.82%,毛利率上升主要原因是产能利用率提升、原材料采购成本下降等原因所致。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在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葵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94,496.14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0,191,193.4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5,019,119.35元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为135,172,074.1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1,649,438.90元,减去公司实施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现金红利24,182,000.00元,2023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2,639,513.02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经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分析、评估和减值测试后,公司对预期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3年度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194.76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基于公司后续生产经营和审计业务连续性考虑,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江茶花”)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融资业务,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在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融资时,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陈葵生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处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向银行申请授信以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提供担保相关的一切事宜,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连江茶花承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翁林彦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为有效拓展公司的销售渠道,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联董事陈友梅先生、翁林彦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逐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所在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并参考同行业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总额结合公司的盈利金额设定不同的分配机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陈葵生先生根据最终经营结果进行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该理财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理财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在上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理财额度(即2亿元人民币)。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陈葵生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外出租闲置厂房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升资产整体运营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将位于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焦坑路168号公司园区内的自有闲置厂房对外出租,出租厂房建筑面积约为19,249平方米。上述出租事项将参考租赁市场情况确定价格、期限及相关条件。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实施上述出租事项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出租闲置厂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翁林彦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陈冠宇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本)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本)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本)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修订本)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本)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本)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修订本)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修订本)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修订本)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本)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本)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本)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依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事宜,授权期限为本次授权相关议案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14:0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6)。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出租闲置厂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出租闲置厂房的议案》,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升资产整体运营效率,公司拟将位于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焦坑路168号公司园区内的自有闲置厂房对外出租,出租厂房建筑面积约为19,249平方米。上述出租事项将参考租赁市场情况确定价格、期限及相关条件。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实施上述出租事项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本次出租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出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目前公司闲置厂房仍在招租过程中,承租方尚不确定。公司本次对外出租厂房事宜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拟对外出租的厂房坐落于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焦坑路168号,占地面积为18,38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052.42平方米,拟出租厂房的建筑面积约为19,249平方米。具体出租面积以公司实际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面积为准。

  上述资产所有人均为本公司,权属状况清晰、明确、完备,不存在产权纠纷,不存在设定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情况,也不存在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或者行政强制措施以及划扣、拍卖等司法或者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情形。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外出租闲置厂房是在确保公司能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其他业务的开展,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本次公司对外出租闲置厂房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并能够获取较为稳定的租金收入,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本次交易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风险提示

  因公司本次对外出租闲置厂房尚在招租过程中,承租方、承租价格及租赁期限等因素均不确定,且受到市场环境的影响,本次出租厂房事项存在交易不成功的风险。在公司和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可能较长,在租赁期间如果交易对方经营情况恶化或不守信用、违反租赁合同的,公司可能存在无法按时收款的风险。在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受到政策、市场环境、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如期履行或全部履行,从而影响公司收益。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后续相关审议程序(如需)及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94,496.14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0,191,193.4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5,019,119.35元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为135,172,074.1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1,649,438.90元,减去公司实施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现金红利24,182,000.00元,2023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2,639,513.0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41,820,000股,由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091,000元(含税)。加上2023年半年度已派发现金红利每股0.10元(含税),全年红利合计每股0.1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分红共计36,273,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本年度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72.6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与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有利于稳步推动后续发展,保障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公司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和可分配利润等情况,并结合自身实际经营发展状况,对后续资金需求做出相应评估后,为了更好地回报股东,让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2023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5,338,876.4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货币资金余额为574,182,490.33元,扣减拟分配的2023年度现金红利12,091,000元后,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562,091,490.33元,具备较为充足的货币资金用于企业后续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依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为本次授权相关议案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提请授权事宜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20%。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股票须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即: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九)决议有效期

  本项授权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二)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三)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四)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承销与保荐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五)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或备案;

  (七)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八)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发行方案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九)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十一)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二)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11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1日

  至2024年4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届时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或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12、议案1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公司邀请列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拟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于2024年4月9日—4月10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本公司证券部登记。

  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350014

  联系电话:0591-83961565

  传真:0591-83995659

  (二)法人股东(包括非法人的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持该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

  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持该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个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

  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请参阅本通知附件1。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须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并经本公司确认后方为有效。信函或传真须在2024年4月10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六、 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50014

  联系人:林鹏

  联系电话:0591-83961565;传真:0591-83995659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下列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本单位(或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下列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证券账户):

  委托人签名(盖章):

  (注:如委托人是法人、非法人的经济组织或单位的,必须加盖委托人的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证书编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画“√”表示,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或者对同一议案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或者法律法规认可的其他股票名义持有人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填写所投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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