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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年度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4-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2024年3月19日,公司收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发来的《关于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2023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刘绍秋先生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3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项目质量复核人。由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刁文杰女士接替刘绍秋先生作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变更后的项目质量复核人为刁文杰女士。

  二、变更后的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刁文杰女士,2003年10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23年11月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诚信记录和独立性要求

  刁文杰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三、本次变更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2023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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