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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4-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3月19日上午10:00,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8日以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应参会董事10名,实际参会董事10名。会议由董事长熊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独立董事提供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报告》,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前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6,300,186.67元,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3,027,620,174.1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74,210,128.5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676,850,879.72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27,620,174.17元。

  2023年度,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414,653,912.74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较上年减少1,074,444,681.57元。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性、生产经营情况、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及长期发展规划,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决策提供便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财政部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和监督。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及策划营销综合管理服务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及策划营销综合管理服务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熊伟、巴根、陈家荣、张永富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已于2023年12月办理完成733万股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公司总股本增加733万股至530,569,250股,须相应增加注册资本至530,569,250元。现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订如下:

  

  除以上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存在空缺,为保障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提名尚鹏超先生(简历附后)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第十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二、四、五、六、十、十一、十二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尚鹏超先生:中国国籍,1990年出生,法学专业,硕士学历。曾任职于金杜律师事务所,2018年8月加入公司,先后担任证券法务中心总经理、监事会主席等职务,2021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尚鹏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000股(系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4-015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3月19日上午10:30,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8日以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应参会监事5名,实际参会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家慧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6,300,186.67元,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3,027,620,174.1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74,210,128.5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676,850,879.72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27,620,174.17元。

  2023年度,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414,653,912.74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较上年减少1,074,444,681.57元。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性、生产经营情况、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及长期发展规划,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相关要求,真实反映了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及利益相关方关注的问题。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及策划营销综合管理服务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及策划营销综合管理服务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关联监事陈家慧、蔡小芳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一、三、四、五、八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4-016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在此基础上对有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2,842.22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2023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共155.44万元,本期转回215.84万元,核销1,078.31万元,因合并范围变动导致减少80.90万元,期末余额为10,332.48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对于消耗性生物资产,有确凿证据表明由于遭受自然灾害、动物疫病侵袭或市场需求变化等原因,使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照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至少每季度末,对消耗性生物资产进行检查,有证据表明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低于金额计提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因素消失的,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023年度,公司计提存货减值准备12,686.78万元,本期转销7,182.73万元,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6,042.90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考虑所得税影响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5,208.25万元,并相应减少公司2023年度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要求,依据充分,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4-018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

  及策划营销综合管理服务合同》

  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地产”)于2019年6月签署《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及策划营销综合管理服务合同》(下称“原合同”),详见公司2019年5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及策划营销综合管理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因原规划建设部分建筑功能调整和房地产市场政策、行情变化等影响,为促进山海公馆项目的后续销售,为促进山海公馆项目的后续销售,公司拟与京基地产签署《〈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及策划营销综合管理服务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2、京基地产系公司控股股东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京基地产系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24年3月1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及策划营销综合管理服务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熊伟、巴根、陈家荣、张永富已对该事项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资料

  1、公司名称: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3、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7201

  4、法定代表人:陈华

  5、注册资本:85,000万元

  6、企业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3033209

  7、经营范围: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物业管理;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石油制品、化工产品及原料、木材、水产品、五金交电、纺织品(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的购销;酒店管理;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自有物业租赁。

  8、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京基地产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京基集团及自然人陈辉分别持有京基地产80%、20%的股权,陈华系京基地产实际控制人。

  

  9、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京基地产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79,484.43万元,实现净利润120,397.4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京基地产总资产为8,125,325.73万元,净资产为3,611,785.32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京基地产系公司控股股东京基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属于《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

  (三)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京基地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条款

  1、山海公馆项目委托销售内容调整

  根据项目实际竣工验收面积,将原合同约定的山海公馆项目委托销售范围调整为:山海公馆楼盘(即山海上园三期):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已取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总建筑面积约125,192.89平方米,计算容积率面积约为89,021.11平方米,可售面积约为88,840.96平方米(其中住宅39,942.70平方米、商务公寓17,726.26平方米、酒店30,594.60平方米、商业577.40平方米),甲方委托乙方对住宅、商务公寓及商业物业进行销售,酒店物业由甲方自行安排。

  2、销售模式调整

  为促进项目销售及资金回笼,双方同意对山海公馆项目取消原合同约定的保底单价销售模式,实行市场化销售政策,销售价格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具体销售方案(含销售价格区间、折扣方案等)应经甲方书面认可;同时将山海公馆项目约定的销售佣金由5%调整为4%。

  3、延长委托管理期限

  为保证项目销售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双方同意将山海公馆项目的委托管理期限调整为自该项目楼盘首次达到预售条件并取得预售许可证之日起至该项目所有楼盘销售完成之日止。

  4、除补充协议中明确对原合同进行变更的条款之外,双方已履行条款及原合同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近两年受外部环境及相关政策的影响,山海公馆项目销售进度不及预期,公司系综合考虑市场行情及项目实际销售情况后与关联方签署《补充协议》,以捋顺合同关系,促进山海公馆项目的后续销售,加快资金回笼,从而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持续有序开展。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年度与京基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930.61万元(含前期已审批的交易,不含本次交易)。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4-019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3月19日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9日(星期二)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9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9日9:15至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100大厦A座71层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名称及编码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1、第6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2、第7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第8项议案仅选举1名非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4、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邮戳时间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回执》(格式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传真应在2024年4月8日17:3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来信请寄: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100大厦A座71层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01(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预登记时间

  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8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三)现场登记时间

  2024年4月9日下午14:00-14:4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登记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100大厦A座71层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电话:0755-25425020-6368

  传真:0755-25420155

  联系人:肖慧

  电子邮箱:a000048@126.com

  2、现场会议的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048”,投票简称为“京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1、对议案的投票“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用“√”方式填写。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对上述非累积投票事项,授权委托人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参会回执

  截至2024年4月1日下午3:00收市时止,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账户:

  营业执照注册号或身份证号:

  持股数:

  股东签名(盖章):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4-017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和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生猪养殖与销售;饲料生产与销售;种鸡、肉鸡养殖与销售;房地产开发。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生猪养殖业

  以供应粤港澳大湾区市场为目标,公司在广东及周边地区建设多个现代化、规模化、高标准的大型生猪养殖基地,主要采取楼宇聚落式、自繁自养模式。公司生猪养殖基地采用“6750”标准化生产线模式,组织实施闭群、批次化、满负荷均衡生产,猪舍均配备自动喂料、自动饮水、自动环控、空气过滤新风系统、大数据管理等智慧养殖系统,有效保障猪群健康生长,提升生产管理效率。

  目前,公司已形成集饲料生产、种猪繁育、生猪育肥、食品终端为一体的生猪养殖产业链条。在食品终端环节,以京基智农食品为主体开展食品端建设,拥有猪肉、鸡肉等优质畜禽产品,与深圳主要屠宰厂达成长期合作,并打通了商超、大型食品企业、新零售等渠道。

  2、饲料业务

  公司以下属公司广东京基智农科技有限公司为载体开展饲料业务,致力于猪料、鸡料和水产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此外,公司在各生猪养殖项目所在地配建饲料厂,以满足项目各阶段生猪的饲养需求。各饲料厂均采用业内领先的生物安全控制技术和先进的智能自动化生产设备,减少人力干预,高精度、无残留、自动化、全程可追溯,在保障生产安全、生物安全的前提下,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3、禽养殖业务

  公司以下属公司惠州京基智农畜牧有限公司为载体,以自繁自养方式开展种鸡、肉鸡养殖与销售业务。惠州京基智农系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国家指定的肉鸡供港基地、广东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首批供深食品养殖基地、深圳市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等,现有土地6,400多亩、现代化鸡舍10万平方米。该基地以国际先进标准为养殖标准,实施完整的可追溯制度,以确保禽类产品质量安全。

  4、房地产业务

  房地产业是公司的存量去化业务,目前仅剩余山海公馆项目部分产品。

  (三)报告期内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1、生猪养殖业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围绕“专业化运营、精细化管理”的经营主题全面提升管理水平,严守生物安全生命线,养殖项目产能利用率及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养殖成本进入行业前列。2023年公司累计销售生猪184.50万头(其中仔猪23.20万头);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育肥猪(含哺乳仔猪)存栏110.85万头,母猪存栏11.22万头。

  此外,公司以京基智农食品为载体,联合深圳主要屠宰厂与商超、新零售等渠道,形成了产-屠-销的产业链条,大力承担起深圳猪肉供给责任,助力深圳战略物资储备,保障市民“肉篮子”量足价稳质优。报告期内,公司被增选为深圳市米袋子菜篮子联合会副会长单位,并荣获“保供稳价突出贡献单位”“‘圳品’推进优秀单位”“脱贫攻坚突出贡献单位”等荣誉称号。

  2、饲料业务

  报告期内,广东京基智农科技深练内功,从能耗、原材料、人效、机效等方面持续降本,开展多项技改实现生产线满产满负,不断优化管理,提升生产运营及客户服务水平,从内部深挖边际效益,取得了良好成效。此外,贺州饲料厂(年产36万吨猪饲料及6万吨预混料)、文昌饲料厂(年产12万吨猪饲料)及徐闻饲料厂(年产36万吨猪饲料)、高州饲料厂(年产18万吨猪饲料)生产有序运行,实现饲料自产自供,助力生猪养殖降本增效。

  3、禽养殖业务

  报告期内,肉鸡行情低迷,饲料价格处于高位,养殖户投苗积极性受挫,惠州京基智农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及时调整生产计划,加大淘汰老母鸡、延缓种蛋入孵、适当加大种苗投苗量,同时选择优质客户,适当控制欠款额度,降低资金风险。报告期内,惠州京基智农累计销售鸡苗2,206.9万羽,同比增长1.2%。

  4、房地产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稳步推进存量项目建设开发及销售工作,山海御园、山海公馆住宅项目集中入伙工作顺利完成,山海公馆公寓项目顺利开盘。截至报告期末,山海御园项目累计结算面积159,892.29平方米(金额1,087,933.44万元);山海公馆累计预售(销售)面积28,785.92万平米(金额181,607.28万元),报告期内结算面积21,983.80平方米(金额138,596.36万元)。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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