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24-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为保持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马电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0人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
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5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1次;10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6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江先敏,2007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熊能,2020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年8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程纯,2007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事务所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2023年度年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保持独立性,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年度报表的审计工作。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情况
2024年3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能够独立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得到所有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24-016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投资新建配套厂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投资新建配套厂房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TCL家用电器(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家电”)投资新建配套厂房。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项目概述
公司子公司合肥家电近年销量逐年提升,收入稳步增长,其现有产能无法满足未来发展要求。为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扩大及升级产能,使得公司边际收益增加,合肥家电计划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新建配套厂房,项目预计总投资15,300万元。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TCL家用电器(合肥)有限公司;
2、项目建设地点:合肥市肥西县合肥家电厂区内;
3、项目建设内容:外围存储仓及配套楼,整体建筑面积7.3万平方米;
4、项目建设期限:项目建设工期约16个月,最终以实际开展情况为准;
5、项目投资概算:不超过15,300万元;
6、项目资金来源:合肥家电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TCL家用电器(合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306913666X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3年5日30日;
法定代表人:张荣升;
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桃花工业园云湖路10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器辅件销售;五金产品研发;电工器材制造;工业设计服务;日用电器修理;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物联网应用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物联网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网络文化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新建项目能够解决现厂区设备场地、原材料仓储及实验室等生产及配套场地面积的不足问题,预计完工后冰箱产能提升79万台/年、洗衣机产能提升142万台/年,将进一步提高合肥家电订单处理能力,保障生产顺利进行,提升交付效率,满足合肥家电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对促进合肥家电长期稳定发展、提高整体竞争力具有积极意义。本项目投资建设将增加公司资本开支和现金支出,但从长远来看对公司业务布局和经营业绩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1、本次项目建设周期和进度可能会受工程进度与管理、原材料供应及价格变化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此外,项目完成后完全达产、释放产能尚需一定时间,后续生产亦可能面临潜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来可能存在市场环境变化、行业政策变化、竞争加剧、终端需求调整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24-018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3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03月26日(星期二)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3月26日(星期二)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 参加人员
独立董事文建平先生、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王浩先生、董事会秘书温晓瑞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 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03月26日(星期二)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cQec8FeYNi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03月26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24-008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智慧家电企业,旗下拥有合肥家电和奥马冰箱两大核心生产运营主体,主要产品包括冰箱(含冷柜)和洗衣机两大类。公司秉持创新驱动和用户导向的原则,持续推出市场领先的创新产品,以满足消费者对高品质生活的多样化需求。2023年,公司冰箱冷柜业务取得显著成果,全年销量达到1,419万台,同比增长36%,洗衣机亦表现出色,销量增至256万台,同比增长19%。截至2023年,公司已实现连续15年中国冰箱出口量排名第一,连续16年中国冰箱出口欧洲排名第一,公司旗下TCL品牌冰箱和洗衣机国内销量均稳居行业前五。
合肥家电主要研发和生产TCL品牌冰箱、洗衣机产品。合肥家电具体产品包括两门冰箱、对开门冰箱、十字门冰箱、T型门冰箱、法式四门冰箱等各类冰箱,以及复式洗衣机、滚筒洗衣机、热泵干衣机、衣物护理机、洗烘一体机等各类洗衣机。2023年合肥家电实现冰箱销量216万台,同比增长8%;实现洗衣机销量256万台,同比增长19%。
合肥家电已建立完备的研发体系,并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近年来,合肥家电持续引进质量管控、震动噪音、仿真模块等方面的高级人才,研发人员数量不断增加,核心技术取得突破。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肥家电共取得境内专利1,635项,其中包括发明专利156项,实用新型专利1,051项,外观设计专利428项。同时,合肥家电还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等企业荣誉。合肥家电与江南大学建立了深度产学研合作关系,携手研发出创新的分子保鲜技术。该技术巧妙运用生物磁场原理,深层次调节食材细胞内部营养分子活动状态,实现全食材持久保鲜效果。同时,此项领先技术已获得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等权威机构的高度认可,并被授予“国际领先”认证。
合肥家电坚持以质量为本的经营方针,高度重视产品品质管理,通过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流程、加强对各个生产环节的控制,保证产品的质量,积累了丰富的产品质量控制经验,并使得产品品质得到持续不断改善。近年来,合肥家电采取了一系列严苛的质量管理体系升级措施,建立起了新品“零缺陷”的预防机制,从源头把控产品品质,并引入国际先进的精细化标准,以及广泛应用自动化检测设备取代传统的人工检验流程,此举极大地提升了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效率和准确性,确保了冰箱、洗衣机产品的品质始终保持在行业领先水平。
奥马冰箱坚定不移地践行“全球专业冰箱ODM供应商”的独特战略定位,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兼具顶尖品质与极高性价比的冰箱冷柜产品。奥马冰箱在国外市场采用ODM经营模式,以高性价比产品及稳定的供货能力赢得众多客户信赖。奥马冰箱在国内市场生产和销售自主品牌“Homa 奥马”牌冰箱和冷柜,并为战略客户提供ODM服务。2023年,奥马冰箱实现冰箱(含冷柜)销量1,214万台,同比增长44%。
奥马冰箱恪守去繁至简的研发理念,从市场和用户角度出发,追求产品理性实用的技术价值,通过精益求精的钻研精神,不断进行技术迭代。奥马冰箱产品可搭载六区功能分储、零下25度深冷技术、AI语音控制、LT蓝晶净味、智控零度超保鲜、智控保湿技术、宽幅变温技术、智控双变频科技、第五代风冷无霜技术等科技,降低整机能耗、噪音,达到食物保鲜水润不风干,冰箱冷冻深冻不结霜。
奥马冰箱产品追求面向全球市场的高级品质,可满足严苛的欧洲能效标准,产品通过全球多个知名品牌设立的独立实验室测试,全面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国际知名检测机构SGS、CSA、TUV、ITS和德凯授权的检测中心测试,产品获得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安全、环保、能耗等认证。此外,面对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奥马冰箱在努力修炼内功的同时,在产品外观及工艺设计上,联合意大利UP Design设计机构丰富产品设计的差异化和美观实用性,为用户创造高品质的生活体验。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内容自 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解释,并根据准则解释要求,对因适用该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2023年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进行了调整。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公司收购合肥家电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肥家电2023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均纳入公司本期合并报表范围,并追溯至2021年4月30日起调整比较期间财务报表。
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中数据均指调整后(即包含合肥家电)数据。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R是 □否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前三季度数据进行追溯调整,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指标与已披露的财务指标存在差异。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24-004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8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胡殿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卢馨教授、文建平先生、朱登凯先生的任职经历、履职情况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前述人员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卢馨教授、文建平先生、朱登凯先生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相关章节。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2023年12月20日,公司完成对TCL家用电器(合肥)有限公司(简称“合肥家电”)的收购,合肥家电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与合肥家电合并前后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公司对合肥家电的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鉴于此,公司需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2023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据及上年同期相关财务报表数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01996号),公司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659.31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0,147.63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13,448.14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10,635.66万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07)。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8)。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奥马冰箱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简称“奥马冰箱”)2024年度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总规模为:美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20亿美元、欧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8亿欧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在上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本次审议额度。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美元币种不超过10亿美元,欧元币种不超过4亿欧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奥马冰箱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合肥家电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全资子公司TCL家用电器(合肥)有限公司(简称“合肥家电”)2024年度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总规模为:期限内任一时点美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10亿美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在上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本次审议额度。
合肥家电拟委托关联方TCL实业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简称“实业香港”)与海外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实业香港不向合肥家电收取任何手续费、佣金等费用,不占用公司及合肥家电的授信额度,也不需缴纳保证金。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合肥家电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胡殿謙先生、王成先生、徐荦荦先生、张荣升先生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计划,拟于2024年度向银行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3.78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现有业务占用的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其余额在任一时点最高不超过70(含)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子公司拟与关联方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实业”)及其子公司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33,295.89万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胡殿謙先生、王成先生、徐荦荦先生、张荣升先生回避表决。
1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为降低应收账款余额,加速流动资金周转,满足日常经营资金及业务扩张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国内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保理业务。2024年度拟授权转让的应收账款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40亿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或津贴标准
未在公司专职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职务津贴。在公司专职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其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公司独立董事的职务津贴为税前人民币12万元/年,其中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独立董事职务津贴为税前人民币16万元/年;上述津贴均按月发放。
在公司专职工作的监事按其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未在公司专职工作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基本年薪是年度的基本报酬,绩效年薪主要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即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绩效年薪的兑现水平。
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保费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年,最高赔偿限额为每次及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年(保费及赔偿限额具体以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保险期限12个月/期。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投资新建配套厂房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合肥家电近年销量逐年提升,收入稳步增长,其现有产能无法满足未来发展要求。为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扩大及升级产能,使得公司边际收益增加,合肥家电计划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新建配套厂房,项目预计总投资15,3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子公司投资新建配套厂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 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24-017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4月9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9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9日,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
同一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可以使用持有该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上述网络投票操作方式、计票规则如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存在冲突,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为准。
6、股权登记日时间: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3月2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中59号2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0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关联股东需对议案8《关于合肥家电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11《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回避表决。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通过信用担保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提交有关资料。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须通过开户证券公司委托行使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权。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5)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2日(9:00—11:30、14:00—17:00)。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4月2日17:00之前送达到公司。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中59号2楼(奥马电器),邮编 100028(信函请寄: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收,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姓名:吴鑫;
(2)联系电话:(0755)8652 9556;
(3)电子邮箱:homa_ir@homavip.com;
(4)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中59号2楼(奥马电器)。
5、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8
2、投票简称:奥马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 2024年4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4年3月29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附件三: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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